欢迎您来到机电设备采购平台!
首页 >

南平市延平区新城实验中学综合楼项目[变更公告]

南平市延平区新城实验中学综合楼项目[变更公告]

  • 收藏
  • 打印
  • 字小
  • 字大+
信息时间:
2025-03-24
招标文件下载
我要报名

补充通知

 

潜在投标人:

关于******中学综合楼项目”招标编号:E******0110******招标有关补充通知如下

(1)投标须知前附表34.2条款其他增加:34.2.24.根据《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应用细则》的通知闽建【2025】3号文:“不再将信用得分作为投******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的规定。由于招标文件范本固化,故本项目不再将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作为投标人资格条件,但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仍沿用《有效投标人对应的信用系数》。招标文件涉及此项内容的规定与本条款不一致的,以此条款为准。2)专用合同条款12.6人工费用拨付数额或比例修改为:施工合同总价的20%作为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该项资金仅用于农民工工资支付,承包人不得将该项资金挪用于其他款项使用。按《福建省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实施细则》闽人社发[2021]3号文规定执行,中标单位办理专用账户,与月进度款同步支付,在20日前向建设单位发起人工费用申请流程,申请须经过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现场代表确认后递交至建设单位,建设单位应在收到申请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人工费审核和拨付。招标文件其它内容不予变动

以上更正为招标文件(E************002)文件及公告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补充通知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投标人若需要文本资料,可到我司领取,无需签收和确认。   

 

         招标人:******中学(盖单位公章)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盖单位公章)

日期:2025年03月24日


查看项目详细信息

版权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机电设备采购平台"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于机电设备采购平台,转载请必须注明机机电设备采购平台,违反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3】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

分享到朋友圈
一天内免费查看信息来源站点

分享成功后点击跳转

注册使用者、商机更精准
姓名:*
手机号:*
验证码:* 发送验证码 已发送(60s)
机构名称:
职位:
供应产品:
评标专家会员
商机会员
供采通会员

切换到支付宝支付

抱歉,您当前会员等级权限不够!

此功能只对更高等级会员开放,立即提升会员等级!享受更多权益及功能

请扫码添加客服微信或拨打客服热线 0571-28951270 提升会员等级
关注微信
关注微信
关注App
关注App
微信客服
微信客服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