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新民)生物质能源循环利用一体化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 |||||||||||
工程编号 | 210101TP******7 | 工程名称 | 沈阳(新民)生物质能源循环利用一体化项目 | ||||||||
标段编号 | 210101TP************ | 标段名称 | 沈阳(新民)生物质能源循环利用一体化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 ||||||||
建设单位 | ******有限公司 | 填报单位 | ******有限公司 | ||||||||
工程类别 | 施工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5年04月10日 | 公示结束时间 | 2025年04月14日 | ||||||||
项目所在区域 | 辽宁省·沈阳市·新民市 | 建设地点 | ******街道魏林子村 | ||||||||
拟中标单位信息 | |||||||||||
单位名称 | 项目负责人 | 注册资格 | 证书编号 | 投标报价 | 工程工期 | 质量要求 | 企业资质 | 评审得分 | |||
******有限公司 | 韩建杨 | 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 | 陕************ | ******2.580000元 | 653 | (1)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相关设计规范和标准,并达到国家相关文件对各阶段和各专业设计深度要求;(2)施工质量标准:合格,并一次性通过验收;争创省级及以上优质工程;(3)设备标准:达到工艺设计要求,并包含三年全部设备的备品备件、三年厌氧发酵基体(培养液、接种液等)、两年免费维修、终身技术支持。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 93.2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
候选人排序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
单位名称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
项目负责人 | 韩建杨 | 高喜梅 | 姜春杨 | ||||||||
施工项目负责人 | 韩建杨 | 高喜梅 | 姜春杨 | ||||||||
设计项目负责人 | 朱先锋 | 吕净 | 邱宝昌 | ||||||||
施工负责人资质 | 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 | 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 | 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 | ||||||||
设计负责人资质 | 一级注册建筑师 | 一级注册建筑师 | 一级注册建筑师 | ||||||||
注册资格 | 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 | 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 | 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 | ||||||||
证书编号 | 陕************ | 鲁************ | 渝************ | ||||||||
投标报价 | ******2.580000元 | ******6.980000元 | ******3.570000元 | ||||||||
工程工期 | 653 | 653 | 653 | ||||||||
质量要求 | (1)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相关设计规范和标准,并达到国家相关文件对各阶段和各专业设计深度要求;(2)施工质量标准:合格,并一次性通过验收;争创省级及以上优质工程;(3)设备标准:达到工艺设计要求,并包含三年全部设备的备品备件、三年厌氧发酵基体(培养液、接种液等)、两年免费维修、终身技术支持。 | (1)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相关设计规范和标准,并达到国家相关文件对各阶段和各专业设计深度要求;(2)施工质量标准:合格,并一次性通过验收;争创省级及以上优质工程;(3)设备标准:达到工艺设计要求,并包含三年全部设备的备品备件、三年厌氧发酵基体(培养液、接种液等)、两年免费维修、终身技术支持。 | (1)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相关设计规范和标准,并达到国家相关文件对各阶段和各专业设计深度要求;(2)施工质量标准:合格,并一次性通过验收;争创省级及以上优质工程;(3)设备标准:达到工艺设计要求,并包含三年全部设备的备品备件、三年厌氧发酵基体(培养液、接种液等)、两年免费维修、终身技术支持。 | ||||||||
企业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 ||||||||
评审得分 | 93.2 | 78.82 | 78.05 | ||||||||
企业业绩 | |||||||||||
投标人告知承诺函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它内容 | ************有限责任公司),1、2023年沈阳市老旧小区改造工程设计-皇姑区2************医院健管中心建************学院新校区建设工程总承包项目;8、九江市濂溪区保障性住房濂理、竹林、五里桥、荷花垄、吴家山等******************银行贷款河南省乡村清洁能源发展和大气环境改善项目商水县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生产天然气项目(二期)生物天然气生产线交钥匙工程;12、永安林业生物质能循环利用项目设备及运营服务采购; 13、商水县农业废******************大学职业教育师资培训中心建设项目技能实训楼施工总承包;3、淄博开放型产业加工中心4#地块厂房(J17#-J20#)项目;4、苏州市轨道交通S1线工程车辆基地士0.000以上施工项目S1-TS-16-2标;5、自然城·德园;************中学项目 EPC 模式;3、乐清市城中村改造安置房(中心区 D-a22 地块)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医院医疗综合楼(河北省癌症中心主楼)项目(医综合楼等); 8、淮安市金融中心风情街项目工程总承包。 | ||||||||||
废标情况 | 废标单位 | 废标原因 | |||||||||
报价修正 | 修正内容 | 报价修正情况 | |||||||||
异议投诉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网上异议投诉系统操作方式: 1.登陆辽宁城乡建设工程交易平台:******:8055/TPBidder/memberframe 2.在【业务管理】模块找到【投诉异议】菜单 3.异议提出:选择【异议】模块后【新增异议】 4.投诉提出:选择【投诉】模块后【新增投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