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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2025年澄迈县新型经营主体单产提升行动项目的通告

申报2025年澄迈县新型经营主体单产提升行动项目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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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
2025-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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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迈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关于申报2025年澄迈县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的公告
为扶持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创新组织方式、集成高产模式、落实增产措施、强化引领带动,推动规模化集约化生产,促进粮油作物大面积均衡增产,根据《海南省农业农村厅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5年海南省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琼农字〔2025〕158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本着扶优扶强的原则,现就申报2025年澄迈县粮油规模种植主体新型经营主体单产提升行动项目公告如下:
一、申报对象和条件
1、(一)申报对象:2025年在本县域内开展水稻种植的种粮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粮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二)申报条件:
1.证照齐全、章程齐全、财务台帐等管理规范的农业经营主体。
2、申报法人遵纪守法,无不良违法或违纪记录。
3、单季稻种植面积不低于500亩。
二、申报材料
(一)填写2025年澄迈县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主体申报表、规模种植主体档案申报。
(二)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有效营业执照等资质材料复印件,种粮大户提供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提供土地流转合同、协议或土地承包证
三、项目扶持资金额及范围
(一)扶持资金:奖补标准统筹考虑主体单产水平情况、种植规模(不含为其他主体和农户开展环节托管或全程托管的社会化服务面积)、单产提升落实技术等因素,根据省级确定的单产提升技术落实情况按照每亩不超过100元进行奖补,对单个主体奖补上限不得超过20万元。县域内同一个主体不得重复补贴。
(二)扶持范围:在良种上优先支持种植“11+2”高产优质水稻品种规模主体;在良法上,主推水稻病虫害全程绿色防控技术,重点支持开展“三虫两病”预防和控制,在水稻生长关键时期(如抽穗前后),施用氨基寡糖素+水溶性硅钾肥+氨基酸水溶肥+磷酸二氢钾;在良机上,实施集约化育秧、机械化插秧、无人机飞防、机械化整地和机械化收割等。
四、申报程序
请符合条件的农业经营主体携带以上相关材料,到澄迈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申请。经县农技中心对报送的材料进行初审,并组织实地考察审核后,审批认定为开展新型经营主体单产提升行动项目的实施主体。
五、有关要求
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天工作日内向澄迈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递交申请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1.申报材料为农业企业(公司)、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需加盖农业企业(公司)或合作社公章,种粮大户则需签名(摁手印),并于原件一致。
2.申报材料不得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其申报资格。
3.申报截止日期:2025年7月1日,逾期不受理。
4.咨询电话:0898-******,******
5.联系人:周泽飞。
******办公室。
特此公告。
附件1 2025年澄迈县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主体申报表
附件2 规模种植主体档案
澄迈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2025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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