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将本项目开标时间由原2025年7月15日13:30更正为2025年7月17日13:30。2、将本项目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四、投标承诺函由原“二、针对第三章“评标办法正文部分”第 3.1.3 项(2) 目规定情形的承诺”更正为“二、针对第三章“评标办法正文部分”第 3.1.2 项(2) 目规定情形的承诺”。3、将本项目第二章 三、财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合法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含资产负******银行出具的资信证******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合法有效的财务审计******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4、将本项目第三章 评标标准和方法(综合评估法)附表1: 形式审查、资格审查******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合法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含资产负******银行出具的资信证******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合法有效的财务审计******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5、将本项目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八、资格审查资******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合法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含资产负******银行出具******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合法有效的财务审计******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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