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川县马登镇40套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 剑川县马登镇40套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 | ||
资金来源: | 国资 % 自筹 100.0% 贷款 % 外资 % | ||
建设规模: | 项目投资约为560万元,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40套以及室外附属工程,总建筑面积1691.78平方米。 | ||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 房屋建筑工程 | 工程类型: | 设计施工总承包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交易地点: | 剑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是否对外发布: | 是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25-06-27 17:30 |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 ******建设局(0872-******) |
备注: | 无 |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 ******有限责任公司 | 经办人: | 罗女士 |
办公电话: | ****** | ||
招标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经办人: | 叶先生 |
办公电话: | ****** | 移动电话: | ****** |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 | GC************01001 |
标段名称: | 剑川县马登镇40套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5-07-05 00:00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07-21 08:30 |
开标地点: | 剑川县一号开标厅 |
开标方式: | 网上智能开标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560 万元 |
本次招标内容: | 项目投资约为560万元,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40套以及室外附属工程,总建筑面积1691.78平方米。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无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联合体要求: |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单位数量不得超过二家(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联合体中的施工方),联合体资质应符合现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进行认定。联合体投标时须具备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扫描件电子版需放在投标文件中。协议书中应明确各方责任,且注明联合体牵头人。并满足以下要求(以下条款均只适用于联合体参加投标的情况):①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成员方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成员方确定资质等级);②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③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④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⑤多个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
资质要求: |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共同满足要求即可):(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取消年检的省份请附相关资料);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施工能力的单位。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项目人员要求:(1)工程总承包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应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需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材料。工程总承包负责人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施工单位的在岗人员,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工程总承包负责人和施工项目经理可以为同一人。(2)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为投标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3)施工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施工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应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需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材料。且现阶段没有担任任何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项目经理(投标文件中需提供承诺书)。技术负责人:拟派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须具有中级及以上(含中级)职称(建筑工程或施工管理或与之相近专业均可)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
业绩要求: | 本项目对业绩部分不作要求。 |
其他: | ******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新成立企业不满一年的须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情况说明(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2、信誉要求:信誉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的各方均须满足下列要求:(1)信誉条件良好,未被列入被限制投标名单,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资质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况,投标人近三年内未曾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并且没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或不良行为记录的情况说明,无违法、违规记录。(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2)投标人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以及被限制投标名单等违法违规行为。(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须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活动(注:共同组成一个联合体的各成员单位除外),投标人之间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无关联性(注:共同组成一个联合体的各成员单位除外)(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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