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州市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荔湾区贯彻落实广州市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建设三年行******街道普惠托育机构服务项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街道普惠托育建设及运营服务项目。
************街道普惠托育服务。
******街道西站三街20号D470-D471一楼及二楼部分场地。
二、报名要求
(一)服务机构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同时能够提供营业执照或者其他组织登记文件、自然人身份证明等证明文件,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能力。
2.有与开展托育服务相适应的设施设备、工作人员以及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在开展托育服务前,取得托育服务相应的资质要求。
3.近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且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sgs/sgsXkNew公布的“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为准)。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本次遴选不接受分公司或联合体报名,不得分包、转包。
(二)报名文件要求
1.单位资质证明: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组织证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相关证明材料。
2.项目建设及运营方案:提供本项目建设及运营方案,包括且不限于适应项目服务要求的项目建设方案(包括不限于场地设计计划、施工设计方案等)、项目运营方案(包括不限于运营理念、目标、工作安排、人员配备等)等相关情况。提供方案需完全符合《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托育机构设置标准(试行)和托育机构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卫人口发〔2019〕58号)、《关于印发托育机构登记和备案办法(试行)的通知》(国卫办人口发〔2019〕25号)、《广州市普惠式托育机构认定以及资金补助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穗卫规字〔2024〕4号)等有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
3.项目运营能力:承接机构提供项目负责人相关资质(需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从事儿童保育教育、卫生健康等相关管理工作3年以上的经历)复印件以及信誉、业绩等相关证明材料。
4.报名机构保证所提交资料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并签署提交附件承诺书,如若违反以上要求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任何损失;报名文件需包含但不限于以上材料,装订成册,均需要加盖单位公章,并确保投标文件处于密封状态。
三、报名与递交资料时间和地址
(一)公告时间:2025年4月10日至4月16日。
(二)报名与递交资料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4月16日18:00止。
******办公室。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曹小姐,******。
五、中选机构的确定
根据报名机构所提供的资料,综合考虑其企业资质、项目运营方案、项************办事处对本公告具有最终解释权。
特此公告。
******办事处
2025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