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人保财险铜陵市分公司员工2025年三节福利采购项目(二次)
项目编号:04-14-04A-2025-D-E02331C01
******有限公司铜陵市分公司
******有限公司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5年3月11日
公示期限:自本公示发布次日起至2025年4月8日24时00分
一、评审情况:
本项目于2025年4月1******委员会成员5******委员会评审,中标候选人如下:
******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如下:
投标人名称 | 项目类别 | 投标报价(含税) |
******有限公司 | 标准金额一 | 1130.00元 |
标准金额二 | 565.00元 | |
标准金额三 | 565.00元 |
******有限公司铜陵市分公司
投标报价如下:
投标人名称 | 项目类别 | 投标报价(含税) |
******有限公司铜陵市分公司 | 标准金额一 | 1100.00元 |
标准金额二 | 550.00元 | |
标准金额三 | 550.00元 |
******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如下:
投标人名称 | 项目类别 | 投标报价(含税) |
******有限公司 | 标准金额一 | 1070.00元 |
标准金额二 | 535.00元 | |
标准金额三 | 535.00元 |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现将该项目预中标供应商予以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送至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逾期将不再受理。如未收到异议将发出中标通知书。
异议受理电话:******(采购代理)
异议受理邮箱:******(采购代理)
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有限公司铜陵市分公司
联系人:朱女士
******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宿松路与汤泉路交口绿地中心******有限公司
联系人:何云峰、刘长仁、洪鹰群、庞文勇、盛菲、李涛
联系电话:******、******
邮编:232000
特此公示。
******有限公司铜陵市分公司
******有限公司
2025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