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柞水县城市管理局营盘牛头广场环境提升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柞水县城市管理局营盘牛头广场环境提升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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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
2025-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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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营盘牛头广场环境提升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柞水县迎春社区迎宾小区13栋1单元2楼20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04月15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XZB-2025-0305

项目名称:营盘牛头广场环境提升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592,9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营盘牛头广场环境提升工程):

合同包预算金额:1,592,9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592,9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市政公用设施施工 铺设石材3000㎡,安装路沿石220米,栽植乔木80余株,灌木100余株,竹子4000余株,铺设草皮500㎡及相关配套设施 1(1) 详见采购文件 1,592,900.00 1,592,9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营盘牛头广场环境提升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合同包1(营盘牛头广场环境提升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4)《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5)《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6)《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7)《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8)《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9)《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10)《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11)《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13)《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营盘牛头广场环境提升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提供注册登记凭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有效存续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后的注册登记证);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或202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三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其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响应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文件原件。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缴费所属日期为开标时间前12个月内任一月份(开标时间当月不计入)的税收缴费凭据或税务机关出具的完税证明/在法规范围内不需提供的应出具书面说明和证明文件;5)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缴费所属日期为开标时间前12个月内任一月份(开标时间当月不计入)的缴费凭据或社保机关出具的缴费证明/在法规范围内不需提供的应出具书面说明和证明文件;6)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7)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税收违法黑名单的,或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投标;8)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或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原件,法人委派授权人参加的需提供);9)供应商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供应商及项目经理须在“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可查询;。10)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须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04月03日 2025年04月10日,每天上午 09:00:00 12:00:00,下午 14:00:00 18:00:00(北京时间)

途径:柞水县迎春社区迎宾小区13栋1单元2楼201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5年04月15日 14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西安市雁塔区泰维智链中心一期B座2层202室

五、开启

时间: 2025年04月15日 14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西安市雁塔区泰维智链中心一期B座2层202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 获取文件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人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获取者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 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3.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投标供应商,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包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 竞争性磋商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管理局

地址:柞水县北关临河路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雁塔区泰维智链中心一期B座2层202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爽

电话:******

******有限公司

2025年04月02日


相关附件:
******40429_9640.pdf
查看项目详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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