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轮换竞价(以购竞销)
交易会公告
(2025第507场)
受******有限公司委托,四川粮油批发中心(以下简称“批发中心”)将采取以购竞销的方式进行交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竞价交易包括销售和采购两部分,先竞价销售再以本公告公示的价格采购,销售与采购标的数量相同。竞价参与方只对销售标的底价进行竞价,一旦销售标的物应价成交,则相应采购标的物以交易公告或交易清单中公布的价格成交,销售价格以竞价交易结果为准。竞价销售的竞得方同时也是采购交易的卖方。
竞得方须保证轮出粮食流向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不得用作各级储备的轮入,否则一切法律和政策责任全部由竞得方自行承担。
竞价参与方须仔细阅读本交易公告、清单及其他相关文件,谨慎评估自身风险承担能力和市场、政策风险,衡量决定是否参与交易,成交后,须承担相应的风险和责任,自觉履行相关义务。
二、本次销售标的:
标的号 | 承储单位 | 实际存储库点 | 货仓号 | 产地 | 生产年份 | 品种 | 等级 | 数量(吨) | 酸值 | 过氧化值 | 杂质 | 水分 | 色泽气味 | 出库能力(吨/天) |
25kh582 | ******有限公司 | 河西库区 | 3号罐 | 四川 | 2023 | 菜籽油(非转压榨) | 二级 | 500 | 1.4 | 0.17 | 0 | 0.06 | 正常 | 200 |
销售合同交割数量以罐内实际数量为准,如出现溢余,溢余部分买方必须按标的成交价同价提清,相应货款由买方直接支付到卖方指定账户。
请有意向参与交易的会员提前扦样,了解确认质量情况,确保所竞买的粮油符合自身企业使用用途。
本次成交采购标的:
承储单位 | 实际存储库点 | 货仓号 | 产地 | 生产年份 | 品种 | 等级 | 数量(吨) | 酸值 | 过氧化值 | 杂质 | 水分 | 色泽气味 | 入库能力(吨/天) | 固定价(元/吨) |
******有限公司 | 河西库区 | 3号罐 | 四川 | 2025 | 菜籽油(非转压榨) | 二级及以上 | 500 | ≤1.5 | ≤0.15 | ≤0.05 | ≤0.12 | 橙黄色至棕褐色,具有菜籽油固有气味和滋味,无异味 | 200 | 9500 |
请有意向参与交易的会员提前了解、确认指标要求,确保所供粮油符合购买方要求。
销售详情:
1.包装规格:散装菜籽油。
2.出库费:不收取出库费。
3.出库条件:买方到卖方库内自提,出库通知单开具后,卖方凭买方提供的提货委托书(派车单)安排散装菜籽油出库,买方出库车辆需服从卖方库区管理相关安排。过磅单车限重80吨,日出库能力200吨。
4.其他要求:(1)数量检斤以卖方库内地磅过磅数量为准,买方可派人监磅 。(2)买方未提前看样或看样后参与应价并成交的,视为对标的散装菜籽油质量已认可,应承担竞买后相应的责任与风险。(3)买方在运输过程中须严格执行《GB/T 30354-2013 食用植物油散装运输规范》,买方必须保证轮出散装菜籽油流向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不得再次用作各级储备油的轮入,否则一切法律和政策责任由买方自行承担。(4)若买方发生违约行为,需承担违约责任以及由此给卖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包含但不限于重新销售造成的价差损失,导致卖方超轮换文件规定出库期限的损失等),因履约产生的争议在卖方******法院诉讼解决。
采购详情:
1.质量要求:入库菜籽油为2025年产新非转基因压榨菜籽油(卖方需提供2025年产新菜籽收购、新油加工证明),符合国标二级及以上质量标准(GB/T1536-2021)及食品安全标准。其中:掺伪试验,不得掺有其他食用油和非食用油;水分及挥发物≤0.12%,酸价(KOH)≤1.5mg/g,过氧化值≤0.15g/100g;总砷(限量以As计)≤0.1mg/kg,铅(限量以Pb计)≤0.08mg/kg,黄曲霉素B1限量≤10ug/kg,脂肪酸组成及真实性达标,溶剂残留量不得检出,塑化剂指标必须合格,苯并[a]芘≤10ug/kg,特丁基对苯二酚≤200mg/kg,乙基麦芽酚不得检出,以上任何一项指标不合格,均作退货处理,退货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卖方自行承担。菜籽油入库时,由卖方提供每批次检验报告,检验报告中需包括色泽、透明度(20℃)、气味滋味、水分及挥发物含量、不溶性杂质含量、酸价、过氧化值、加热实验(280℃)、黄曲霉毒素B1、溶剂残留、总砷、铅、塑化剂指标、苯并[a]芘、特丁基对苯二酚、乙基麦芽酚、非转基因检测等项目,检验报告中包括但不限于以上提到的质量指标、储存品质指标和食品安全卫生指标。全部菜籽油入罐完毕后,最终质量认定以买方按照相关管理办法及文件要求验收的结果为准,若质量验收不合格将作退货处理,退货产生的一切损失由卖方承担。
2.包装要求:散装菜籽油 。
3.入库费:不收取入库费。
4.入库条件:卖方送到买方库内交货。卖方入库车辆需服从买方库区管理相关安排。过磅单车限重80吨,日入库能力200吨。
5.其他要求:(1)各标的货源产地须为同一省份、同一品种、同一批次;(2)卖方随货提供有资质的质量监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3)卖方在运输过程中须严格执行《GB/T 30354-2013 食用植物油散装运输规范》。(4)合同成交后,若卖方出现拒绝履约、迟不履约、沉默应对等情形,均视为卖方违约,买方有权另行采购,另行采购导致的一切损失(包含但不限于价差损失、导致买方超轮换文件规定入库期限的损失等)和违约责任,均由卖方承担。(5)因履约产生的争议在买方******法院诉讼解决。
联系人:周昌敏****** 王郑******993
三、轮换方式:先出后入。
四、轮换时间和结算要求:
(一)实施时间:到2025年7月31日前完成整个轮换工作。
(二)本次销售货款期截止到2025年6月10日,出库期截止到2025年6月15日。
(三)采购部分结算方式:******银行账户,卖方于2025年7月31日前完成入库,散装菜籽油初检合格后入库,根据入库进度结算90%货款,剩余货款待全部入库完毕后,经买方按照相关管理办法及文件验收合格后结算。
(四)计量具体以承储库计量衡器为基准。双方需开具正规发票。
五、时间及交易对象:
(一)专场名称:四川轮换专场(以购竞销)(会员可登录国家粮食交易中心“用户中心”,在右侧专场列表中选择此专场进入)
(二)竞价交易时间:2025年4月28日 10:00 开始
(三)交易对象:参加竞价交易的对象为国内具有粮油经营资格的企业。
六、报名须知
(一)已注册国家粮食交易平台的省外客户,首次参加四川市场交易须拨打028-******(何超)提供报名信息。
(二)未注册客户联系企业所在地省级交易中心办理注册手续。
七、预交保证金
(一)保证金到交易账户后方能参加交易,具体标准为:
按拟交易数量,预交菜籽油50元/吨的交易保证金、700元/吨的履约保证金。销售和采购均须缴纳保证金。
(二)汇款账户信息:
******银行:
账户名称:四川粮油批发中心
账 号:************9
开户行:农行成都市总府支行
******银行:
账户名称:四川粮油批发中心
账号:******************
******银行四川省分行营业部
八、地点:
现场交易地点:成都市上东大街段246号新良大酒店6楼国家粮食四川交易中心。
九、四川粮油批发中心与委托方协商本次交易手续费标准为:交易成交后,竞得方按销售合同成交金额的2‰及采购合同成交金额的2‰交纳交易手续费。
十、其它:
1、下列行为属违约,按《四川粮油批发中心粮油竞价销售交易细则》(2023年12月)、《四川粮油批发中心粮油竞价采购交易细则》(2023年12月)规定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
(1)未交足保证金的(销售保证金+采购保证金)。
(2)在交易、交割、结算过程中有其他违约情况的。
2、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四川粮油批发中心粮油竞价销售交易细则》(2023年12月)、《四川粮油批发中心粮油竞价采购交易细则》(2023年12月)执行。
十一、重要提示:
本次交易使用“国家粮食电子交易平台” 请各位客户注意交易密钥的使用。
专场提前半小时开启,开启后买卖双方需确认足额保证金(销售标的保证金+采购标的保证金)已转入四川市场交易账户中!为确保交易顺利进行,确认后请勿做出金、开单、验收等导致保证金转出的操作,直至交易结束。
咨询方式:(028)******(挂网) ******(报名) ******(交割)交易QQ群:******5(3群),已添加交易1群或2群的会员无需重复添加。
财 会 部:(028)****** ******(传真)财务QQ群: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