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现对白银市平川区200MW光伏发电项目勘察设计进行公开竞争性采购。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2.1项目名称:白银市平川区200MW光伏发电项目勘察设计2.2项目地点:白银市平川区2.3项目规模:本项目规划装机容量200MW,实际装机容量200.30712MWp,拟安装323076块620Wp双面单晶硅光伏组件,电站采用分块发电、集中并网方案。全场分为61个发电单元,其中60个发电单元每个采用1台3300kVA箱变升压至35kV,1个发电单元采用1台2000kVA箱变升压至35kV。每6/7台箱变汇集1回集电线路,共10回。2.4采购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负责从地质勘察、初步设计(含配合评审)、施工图设计到竣工图编制;包含光伏区、升压站等本工程全过程涉及的所有范围的勘察设计任务(不含柔性支架及基础设计、不含外送线路设计),按照国家和行业有关标准、内容和深度及主要建筑物装修等企业标准相关要求完成设计工作。设计过程要执行国家强制性条文及行业制定的安全性评价要求。2.5计划工期:计划作业天数: 62日历天计划开始日期:2025年06月25 日,具体开工日期以承包人书面通知为准。计划完工日期:2025年08月25日。2.6技术质量目标:工程设计质量评价得分率>95%,争创工程优秀设计目标,不发生由于设计责任造成的六级及以上质量事件;工程使用寿命满足公司质量要求。3.应答人资格要求3.1通用要求(1)应答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的企业法人,在其合法的营业范围内能够独立履行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3.2专用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在其合法的营业范围内能够独立履行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3.3业绩要求具有至少 1 个业绩。以上工程包括待建、在建、已建的 新能源 工程。3.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应答。3.5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2)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应答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3)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应答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4)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5)为本采购项目的代建人;(6)与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7)与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8)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应答资格;(9)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10)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11)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4)在近三年内应答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15)法律法规或应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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