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新华三内存条及硬盘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0733-******
******有限公司
公示期:自2025年4月10日起至2025年4月14日止。
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一次性提出。供应商异议应书面提交,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有效签署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异议内容应附明确的请求及证明材料,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或未按上述要求提出的异议,征询方或征询代理机构有权不予受理(业务时间:北京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有限公司为本项目的中选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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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雷亚靖、郭雯琦、刘思
联系方式:******-571/298/570
电子邮箱:******、******
特此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