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TZZB-Z-******C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一卡通管理系统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3月2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对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内容及具体要求中“五、技术参数要求门禁系统描述”进行更正。更正内容:
1.原招标文件中“智能门禁描述:身份信息识别产品,包括对新建隔离门和已有隔离门共计23个门安装门禁设备。新建隔离门安装门禁:1层-7层电梯间每层安装隔离门、2层走廊隔离门、3层到4层东西两侧楼梯间安装隔离门、院内通道隔离门共计11个隔离门;改造隔离门:院内7个出口隔离门、1层执行指挥中心隔离门、2层楼台隔离门、3层楼台隔离门;电梯:3部电梯”更正为“身份信息识别产品,包括对新建隔离门和已有隔离门共计19个门安装门禁设备。新建隔离门安装门禁:1层-3层电梯间每层安装隔离门、2层走廊隔离门、3层到4层东西两侧楼梯间安装隔离门、院内通道隔离门共计6个隔离门;改造隔离门:院内7个出口隔离门、1层执行指挥中心隔离门、2层楼台隔离门、3层楼台隔离门;电梯:3部电梯”。
2.原招标文件中“门禁开关电源描述:17处未预留门禁电源,须新安装门禁设备开关电源”更正为“13处未预留门禁电源,须新安装门禁设备开关电源”。
3.原招标文件中“磁力锁描述:17处隔离门需要新安装磁力锁”更正为“13处隔离门需要新安装磁力锁”。
4.原招标文件中“磁力锁配件描述:17处隔离门需新安装磁力锁配件”更正为“13处隔离门需新安装磁力锁配件”。
5.原招标文件中“开门按钮描述:17处隔离门新安装开门按钮”更正为“13处隔离门新安装开门按钮”。
6.原招标文件中“闭门器描述:18处隔离门需新安装闭门器”更正为“14处隔离门需新安装闭门器”。
具体详见更正后的招标文件。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4月02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领取招标文件时需出示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企业介绍信原件(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联系方式)及加盖公章的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招标文件须至代理机构现场领取,谢绝邮寄。
2.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以及《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2)绿色采购政策: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关于进一步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财库(2024)36号)。
(3)支持本国产业政策:《财政部关于印发(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07]119号)、《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
(4)信用融资政策:《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银行西安分行关于深入推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5号)。
(5)《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号);《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落实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库〔2021〕35号)。
(6)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3.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4******财政局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要求:供应商登记免费领取采购文件的,如不参与项目投标,应在递交投标(或相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日以书面形式告知采购代理机构。否则,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向财政部门反映情况并提供相应的佐证。供应商一年内累计出现三次该情形,将被监管部门记录为失信行为。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法院
地址:陕西省西咸新区空港新城俊采大街17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雁塔区科技二路71号竹园·天寰国际1107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温丽妮
电话:******
******有限公司
2025年04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