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2025年宝丰县大营镇清凉寺产业发展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7月0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采购预留金额(元) |
1 | E******02D******001 | 2025年宝丰县大营镇清凉寺产业发展项目第一标段(包) | ******.45 | ******.45 | 是 | ******.45 |
5.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5.3、建设地点:宝丰县大营镇
5.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采购人发包的全部内容;
5.5、质量标准:合格
5.6、工期:90日历天
3.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在投标及施工过程中不得更换、不得有在建工程、未发生过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提供无在建、不更换及无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承诺书,提供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2025年以来任意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或养老保险证明;
3.4拟派技术负责人需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含)及以上职称同时提供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2025年以来任意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或养老保险证明;
3.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无需提供证明材料,只需在响应文件格式中填写宝丰县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3.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无需提供证明材料,只需在响应文件格式中填写宝丰县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3.7、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无需提供证明材料,只需在响应文件格式中填写宝丰县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3.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无需提供证明材料,只需在响应文件格式中填写宝丰县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3.9、其他要求:(投标人出具书面声明,格式自拟):(1)企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2)近三年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3)未存在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4)未被记入环境污染防治惩戒黑名单;(5)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对象为企业、法定代表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对象为企业);在 “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对象为企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网站(******)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查询对象为企业)(提供相关查询截图);(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为准,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等内容)
3.10供应商所提供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并提供资料真实有效承诺书。招标人保留查询及考察的权利,一旦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上报行政监督部门予以处罚;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资格后审。
办理CA证书::******/tzgg/10814.jhtml
2.根据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启用电子招投标新工具箱(V6.8.0)的通知”,自2025年5月10日起所有入场的项目投标人对应使用的工具箱为“宝丰电子招标人工具箱(V6.8.0)”;
3.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4.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由采购人向相关部门反应核实后依据情况处以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等相关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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