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体育局购置河南省参加第十五届全运会群众赛事代表团装备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4月2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1 | 豫政采(2)******-1 | ******体育局购置河南省参加第十五届全运会群众赛事代表团装备项目 | ****** | ****** |
5.2质量保证期:自验收合格使用之日起质保1年;
5.3交货期:2025年4月22日起至2025年10月20日前根据采购人要求规定时间内分批次供货完成,每批次最长供货期不得超过10天。
5.4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标准及采购人要求;
5.5交货及安装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7.2.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工业,中小微企业划分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为依据(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7.3.本项目支持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告知函》。
7.4供应商无需到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不见面服务的具体事宜请查阅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专区的《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培训资料)》。
******有限公司(河南省信息安全电子认证中心)办理,办理地址为郑州市龙子湖平安大道与明理路交叉口西南角博雅广场4号楼15楼。咨询电话: 0371-******。
7.6 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豫招协[2023]002号)规定的标准收取,由中标(成交)人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