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广质院生化实验室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电子标】
| 投资项目代码 | 2509-440113-04-01-899202;2508-440113-04-01-294012 | ||
| 投资项目名称 | ******集团广质院生化实验室建设项目 | ||
| 招标项目名称 | ******集团广质院生化实验室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 ||
| 标段(包)名称 | ******集团广质院生化实验室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 公告性质 | 正常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 ******集团园区 | ||
| 资金来源 | 国有或集体投资 | 资金来源构成 | 国有或集体投资100.00% |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集团广纺院生命科学实验中心(斑马鱼、细胞实验室及动物实验室)改扩建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动物实验室、细胞房、斑马鱼等实验室配套装修系统、配******消防系统的设计、******集团广质院生化实验室建设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微生物洁净及生物安全实验室建设,包括耗材室、试剂室、配制室、消毒室、万级实验室(局部百级)、百级实验室、培养室、BSL-2实验室、细胞室、维生素等实验室及配套设施用房的装饰装修及配套的给排水、电气(包括强电、弱电、监控及自控)、空调净化通风、实验室专用台柜等的设计、施工、安装、招标、培训等交钥匙工程(含原有建筑设备装修拆除工作)总投资约478万元。 项目改造涉及最大单体建筑面积约2000㎡,最大建筑高度约20m,最大单跨跨度约12.000m,绿色建筑二星级设计标准,属于一般标准的建筑环境设计。 | ||
| 招标内容 | 设计部分:详见本项目《设计任务书》; 施工部分:施工内容按经发包人确认的施工图纸、招标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工程项目设计范围内所有工程及配套相关内容施工,负责项目实施阶段全过程建设管理,直至项目移交。 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 ||
| 工期(交货期) | ******集团广纺院生命科******集团广质院生化实验室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工期总日历天数135天,详见招标公告正文 | ||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1304.156058 |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质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下列3.1.1款、3.1.2款资质。 3.1.1工程设计资质:投标人具有工程设计综合******事务所资质(证书须在有效期内)。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设计资质的要求。 3.1.2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2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委派)为: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且在投标人单位(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注册,且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集团广质院生化实验室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两个项目分别填报,均需满足上述第3.2点要求,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登记时录入一名项目负责人即可。 3.3设计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设计方委派)为: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设计负责人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设计负责人与项目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 3.4技术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施工任务方提供)须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工程师技术职称,且技术负责人在本项目不得兼任其他岗位。 3.5专职安全员(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施工任务方提供)须具备: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项目负责人及专职安全员之间均不得兼任。 ******集团广质院生化实验室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两个项目分别填报,均需满足上述第3.5点要求。 特别说明:本次两个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采用合并招标的方式进行招标,除项目负责人及专职安全员需分别配备外,采用一套项目管理团队。 3.6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6.1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最多由2家单位(其中承接设计任务的单位不多于1家,承接施工任务的单位不多于1家)组成,且应以承接施工任务的单位为主办方,并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2)。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3.6.2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6.3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设计负责人必须是联合体中对应分工成员的正式员工。以上人员不得重复兼任,且必须为投标人正式员工,须同时附上截止投标前近一个月(即2025年10月)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需能反映参保人在本单位或下属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及分支机构购买社保的缴费记录。 3.6.4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其中工程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以承接施工任务的单位为准;工程设计资质、设计负责人以承接设计任务的单位为准)。 3.7其他要求: ******商行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商行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合伙企业营业执照;香港企业需持有在香港进行商业登记的证明文书],按国家法律经营。 ******建设局建立了企业信用档案,且拟担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联合体投标的,企业信用档案和人员在册情况为联合体协议分工对应的企业信用档案)。 企业信用档案取自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信用管理平台的信息,投标人无需提交相关资料,若招标******建设局网站相应信息录入指引(信用档案办理详见《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施工企业信息录入指引》******/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bszy/content/post_******.html、《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设计企业信息录入指引》******/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bszy/content/post_******.html)。 3.7.3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名盖章《投标人声明》(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1)。 3.7.4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如为联合体,含联合体中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九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视其不符合投标人合格条件予以处理。(联合体内各成员之间不受本条限制)。 3.8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比对的结果进行评审)。 详见招标公告。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3.2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委派)为: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且在投标人单位(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注册,且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集团广质院生化实验室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两个项目分别填报,均需满足上述第3.2点要求,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登记时录入一名项目负责人即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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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人业绩要求:本项目资格审查无业绩要求。 | |||
| 其他要求:详见招标公告。 |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有限公司网站(******/) |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5年11月14日 0时0分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年12月4日 14时30分 |
|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年12月4日 14时30分 |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 |
| 开标时间 | 2025年12月4日 14时30分 | 开标地点 | 204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 发布公告媒介 | ******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 ||
| 招标人 | ******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番禺区石楼镇珠江路1-2号 |
| 招标人联系人 | 黄工 | 联系电话 | ****** |
| 招标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23楼 |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邓海彬/冯培杰 | 联系电话 | ******-173 |
| 招标监督机构 | ******办公室 | 联系电话 | ****** |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 | ******建设局企业库(******/login) | ||
| 邀请书 | 邀请书内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