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市2025-2027年老旧小区供水管道改造提升工程—2025年老旧小区供水管道改造提升工程Ⅱ标段和海宁市2025-2026年供水管道改造提升工程Ⅳ标段答疑纪要02
答疑纪要内容:
1、投标人资格要求中3.3条修改为:?3.3自2020年01月01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单个合同金额1200万元及以上的二次供水管道改造或新建工程业绩【2020年01月01日指的项目实际开工时间,如证明的业绩资料里不能反应的,由对应业绩项目建设单位针对项目开工时间进行证明;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提供中标通知书(经备案)或非招标备案表(可二选一),施工合同(必须提供),提供的资料应能反映工程规模,如上述材料所能承载的证明内容不能完全体现业绩要求的,需同时提供业主证明。以上资料提供原件扫描件;注明“经备案”的证明材料必须经备案,但是业绩所在地的公共资源中心不在中标通知书上盖备案章的,可以提供当地交易中心网站中标公告网页截图和中标通知书。如所提供的资料未能反映招标文件要求的,可按不利于投标人的处理方法处理】业绩
2、本答疑纪要与原招标文件不一致的,按本答疑纪要求执行。
******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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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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