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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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6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7,447,892.5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_2022新(有限数量制)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各潜在投标人: ******小学教学综合楼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已于2025年06月12日发布了招标公告,现对本项目发布相关澄清事宜。 澄清事项及内容: 1、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材料 “(9)资格审查需要的其他材料:拟投入施工机械设备情况、企业2025年06月至投标截止日期止已完成类似项目(如有)、采用建筑模型(BIM)技术项目业绩(如有)、采用装配式建筑项目业绩(如有)、企业2022年至2024年财务状况(联合************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扫描件(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须提供)、母公司承诺书(如有)等 。” 现澄清为:“(9)资格审查需要的其他材料:拟投入施工机械设备情况、企业2022年06月至投标截止日期止已完成类似项目(如有)、采用建筑模型(BIM)技术项目业绩(如有)、采用装配式建筑项目业绩(如有)、企业2022年至2024年财务状况(联合************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扫描件(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须提供)、母公司承诺书(如有)等 。”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按以上澄清后的内容执行,特此通知。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2025年06月30日 |
递交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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