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名称:景宁县城市照明设备更新项目
招标序号:景招A[2025]059号 开标时间:2025年12月2日
招标单位:景宁畲族自治县******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姚亚******
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委员会推荐5名合格投标人名单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名单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序号
投标人
投标总价(元)
工期要求
质量要求
项目负责人
******有限公司
******.00
2026年12月底前完成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彭祎涵
2
******有限公司
******.00
2026年12月底前完成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项建荣
3
******有限公司
******.00
2026年12月底前完成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张燕中
4
******有限公司
******.00
2026年12月底前完成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金胜存
5
******有限公司
******.00
2026年12月底前完成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丰鲁东
公示时间: 2025年12月2日至 2025年12月5日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包括中标候选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条件,未提出异议的投诉事项不予受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答复未解决异议问题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11号)和******办公室关于印发丽水市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市场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丽政办发[2025]1号)******办公室关于印发丽水市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市场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丽政办发[2025]1号)等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行业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投诉书,同时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或未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的投诉不予受理。投诉联系电话 ******建设局******。
公示单位:******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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