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被邀请参加投标的单位名称):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晋江经济开发区(安东园)排水管网改造项目已由******改革局以晋发改审[2024]67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晋江经济开发区(安东园);
2.2. 工程建设规模:工程造价为9099.0407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于园区内东福路、东华路、东盛路、安济路、东荣路、安经路及部分支线巷道等区域明敷DN100~DN500污水压力管,使用管材总长约65.93km,管材主要采用防腐螺旋焊接钢管Q235B和TPEP涂塑复合钢管,其中架空污水管廊约6.08km,埋地敷设管道约1.82km,管沟开挖时路面破除及修复工程等,水泥混凝土路面恢复按照城市主干路标准执行,新建进水控制楼一座(其中进水控制楼总建筑面积1273.11㎡,建筑层数为地上五层,建筑高度为18.45m,最大单跨7.4m)。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本招标项目系晋江经济开发区(安东园)排水管网改造项目施工招标,工程造价为9099.0407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于园区内东福路、东华路、东盛路、安济路、东荣路、安经路及部分支线巷道等区域明敷DN100~DN500污水压力管,使用管材总长约65.93km,管材主要采用防腐螺旋焊接钢管Q235B和TPEP涂塑复合钢管,其中架空污水管廊约6.08km,埋地敷设管道约1.82km,管沟开挖时路面破除及修复工程等,水泥混凝土路面恢复按照城市主干路标准执行,新建进水控制楼一座(其中进水控制楼总建筑面积1273.11㎡,建筑层数为地上五层,建筑高度为18.45m,最大单跨7.4m)。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给排水工程、道路工程(路面破除及恢复)、土石方工程、主体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安装工程、景观绿化工程、室外配套工程等。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总工程造价为9099.0407万元,单项工程合同额≥4000万元;单体建筑面积1273.11㎡,建筑层数为地上五层,建筑高度为18.45m,最大单跨7.4m;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总工程造价为9099.0407万元,单项工程合同额≥3000万元;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7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210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东盛路、安济路、东荣路、安经路(含连接支路)、东华路(含连接支路)、东福路(含连接支路)管沟管架工程须同步施工,除进水控制楼外余下市政工程须在开工后150天内完工;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2.7.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并达到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壹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不低于叁级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壹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1)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2)招标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第 3.4.款修改为:“3.4.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类。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市政公用工程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3)其他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6月27日15时00分至2025年07月03日17时00分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海迈电子标书软件最新版本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5.2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80万元(下同)。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注明工程招标编号;或(2)采用******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促进建筑业发展壮大若干措施的通知》(晋政文〔2020〕106号)规************建设局关于年度投标保证金延期的通知》(泉建筑〔2021〕48号)规定执行),但泉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年度投标保证金缴存30万元的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补足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或(3)采用电子保函形式:投标人须按闽建筑〔2020〕8号、泉建筑〔2020〕68号、泉发改规〔2023〕5号、泉建筑〔2022〕24号以及泉建筑〔2022〕65号文件要求,通过泉州市公共资******************银行转账单)以及保函开立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到账证明扫描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或(4)免缴投标保证金形式:投标人企业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仍属于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的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名单内,予以免缴投标保证金。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07月21日09时30分00秒,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具体时间)前使用本单位CA证书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予以确认。超过具体时间未予以确认的,视为不参与本项目投标。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晋江经济开发区(五里园)长安路130号,邮编:362200
电子邮箱:/
电 话:0595-******,传真:/
联 系 人:陈工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址:泉州市丰泽区城东安吉路星光耀万达广场15号楼2408室,邮编:362000
电子邮箱:******
电 话:0595-******/******,传真:/
联 系 人:黄文凤/傅巧巧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网 址:******
联系电话:0595-******/******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水利局
地 址:晋江市世纪大道城市规划展馆四楼
联系电话:0595-******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晋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街道崇德路金融广场1幢、2幢连接体101、107单元
联系电话:05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