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口河右岸江油市西屏镇紫宝村、青莲镇邀月村段防洪治理工程勘察设计招标
澄清文件01号
致各投标人:
一、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的招标公告2.4计划期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勘察设计服务期限的描述不一致,现将统一为:“120日历天(后期服务至项目竣工)”。此举不影响招标文件内容。请各投标方仔细阅读澄清文件,并以此作为投标的依据。
二、本次澄清文件的发布,并未涉及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修改。
三、本次项目开标时间及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截止时间将保持原定不变。
招标人:******水利局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2025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