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峰县杏子铺镇溪口茶场便民交通码头20米趸船建设项目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5年04月15日
采购合同编号:双峰财采计2025-0013
采购人(全称):******人民政府(甲方)
供应商(全称):******有限责任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大写:壹佰壹拾陆万捌仟零壹拾陆元柒角陆分
4、履约保证金:为中标金额的5%(¥58500.00元),合同签订前,乙方******银行转账方式至甲方指定的账号内。退回时间:趸船建设验收合格后退回乙方指定账号内。
5、付款方式:合同签订30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预付款(合同总价款)30%,趸船完成主体工程后30日内付给乙方进度款(合同总价款)40%,趸船建造好运输至甲方指定地点验收合格并取得船检部门检验证书后30日内付给乙方(合同总价款)30%。
6、全额付款:
预付款:
分期付款: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验收主体:******人民政府。
验收方式:现场验收。
验收标准: 按照国家相关船检规范规则执行。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本合同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伍份,采购人执贰份,供应商执叁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5年4月14日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朱松柏
委托代理人:李盛飞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地 址: 地 址:
******银行:建行娄底开发区支行
帐 号:************37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