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清县乡村交通提升与优化项目(二期)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德招交【2025】第009号
1.招标条件
德清县乡村交通提升与优化项目已由******改革局以赋码备案表(2401-330521-04-01-690444)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二期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委员会评标”与“招标人定标”作为相对独立的两个环节进行(详见招标文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街道龙胜新村至砂村园区两条公路组成。
G104国道-三莫线道路工程位于武康镇郊西北部,本次拟建一条连接线作为 G104 国道与三莫线新连接线,新建道路为双向四车道。设计起点位于 G104 国道,路线沿线避开永农新建道路,然后利用现状峥嵘街进行拓宽,终点位于峥嵘街与三莫线现状交叉口处,路线全长约 1.92km,道路断面宽 19.0m~27m,本工程新建采用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时速 40km/h;
******街道龙胜新村至砂村园区,项目主要包含路基、路面、排水、照明、桥涵、防护及交安设施的新建。道路设计标准为四级公路,路基标准横断面宽度为 7.0m,双向两车道,设计速度为 20km/h。
本次招标合同估算价约6000万元。******有限公司单位编制完成。
设计质量要求:设计工作综合评价分值90分及以上;工程质量要求: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标段工程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90分及以上。
工期要求:总工期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共14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2 技术标准:
本项目G104 国道与三莫线新连接线主线采用为二级公路标准,设计行车速度 40Km/h,双向四车道,路基宽 27 米,沥青混凝土路面。
******街道龙胜新村至砂村园区建公路采用四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为 20Km/h,路基标准横断面宽度路基宽度为 7.0m。
2.3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设 1 个标段。
本标段招标范围:G104 国道与三莫线新连接线:起讫桩号为 K0+000~K1+913,路线全长1.92公里******街道龙胜新村至砂村园区:起讫桩号为K0+000~K1+534,路线全长1.534公里两条公路范围内的设计施工总承包,主要工作内容包括:
设计工作内容:包括本标段实施范围内公路工程(含总体设计、路线、路基、路面、桥涵、路线交叉等)、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含交通安全设施)、环境保护与景观设计(含绿化、景观等)、其他工程(含改河、改渠、改路、管网等)及相应的附属工程等所有内容的设计,工作内容包括施工图的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变更设计和交通组织方案、施工图预算编制及调整、工程量清单编制、施工项目专用技术规范编制、后续服务(含动态设计)、相关科研(如需要)及专题报告(如需要)等工作。
(2)施工工作内容:包括本标段实施范围内公路工程(含路线、路基、路面、桥涵、路线交叉等)、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含交通安全设施等)、环境保护与景观设计(含绿化、景观等)、其他工程(含改河、改渠、改路、管网等)及相应的附属工程等的施工、缺陷责任期的缺陷修复等。
2.4 计划总工期:14个月(自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协议书签订之日开始计算)。
2.4.1 设计工期:1个月(自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协议书签订之日起至施工图批复之日止);
2.4.2 施工工期:13个月(自监理人签发的开工令中注明的时间开始计算);
2.4.3 保活期:12 个月(自绿化工程完工并初验后至发包人颁发绿化工程交工验收证书止);
2.4.5 缺陷责任期:绿化工程为 12 个月,其他工程为24 个月(自发包人颁发的交工验收证书中注明的时间开始计算);
2.4.6 保修期:工程同缺陷责任期。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1)设计资质(具备①或②或③):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公路行业甲级;
③同时具备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乙级及以上和工程设计公路行业(交通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含联合体);
(2)施工资质:
①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成员总数(含牵头人)不超过3家;②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责任分工,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联合体协议中承担公路工程设计工作的设计单位。
3.3 具有设计甲、乙级资质的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承担设计任务的联合体各方)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BMWebSite/)”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需提供网页截图),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一级资质的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承担施工任务的联合体各方)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BMWebSite/)”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需提供网页截图),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包括联合体各方);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标段投标(组成同一联合体参与投标的除外),否则均作否决投标处理。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本项目的前期咨询服务单位、初步设计单位、代建单位、监理单位或以上单位的附属单位以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的形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6 在“信用中国”(******/)网站或由“信用中国”网站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不得参加投标;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已在2025年6月19日至2025年6月23日在德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公示。
4.2已注册用户,请登录德清县公共资源交易系统(******:81/TPBidder/memberLogin) ,下载获取招标文件等。
4.3注册咨询、技术服务电话:0572-******;
CA锁办理地址:******/tcloud/common.xhtml?projId=33 咨询电话:******98
4.4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
4.5投标人提疑的截止时间:2025年7月20日09时30分前在德清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系统的提出异议功能中在线提出问题。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年7月30日09时30分。
5.2投标文件递交:
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登录德清县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交易主体登录—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传投标文件模块,上传“CA 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其他材料(本项目的技术文件)递交:投标人应在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现场递交,地址:德清县永安街 169 号二楼开标室(204)。逾期上传或递交的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7月30日09时30分。
5.4投标保证金相关事宜咨询电话:0572-******。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湖州市德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地址: | 德清县******街道春晖街880号1号楼7楼 | 地址: | ******街道曲园南路707号2幢2001-2004室 (2003-2004) |
邮政编码: | 313200 | 邮政编码: | 313200 |
联系人: | 李先生 | 联系人: | 夏红芳(项目负责人)、姚旭晨 |
电话: | ****** | 电话: | 0572-******、******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
传真: | / | 传真: | / |
日期: | 2025年6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