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政府(采购人)委托,拟对严陵镇马道村19组大田口烟囱拆除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SCSH-2025-05
2.采购项目名称:严陵镇马道村19组大田口烟囱拆除项目
******人民政府
******有限责任公司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及金额:已落实;136000.00元(大写:壹拾叁万陆仟元整)。
三、采购项目简介:本项目1个包,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
******人民政府******/上发布磋商公告的形式邀请供应商。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7.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在供应商报名前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等渠道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磋商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七、磋商文件获取方式、获取时间:
1.获取方式:供应商须按照磋商文件售价通过电子邮件购买
供应商将①报名登记表和文件费支付凭证(咨询电话:0832-******)、②介绍信、③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④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上述所有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2.磋商文件售价:300元/份(磋商文件售后不退,磋商资格不能转让)。
3.磋商文件获取时间:自2025年4月15日至2025年4月21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
八、首次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4月25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必须在首次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或者未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恕不接收。本次磋商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
九、首次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内江市威远县滨河路罗家坝段607号。
十、首次递交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5年4月25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在磋商地点开启。
十一、磋商地点:内江市威远县滨河路罗家坝段607号评标室。
十二、联系方式
******人民政府
地 址:内江市威远县严陵镇东二街61号
联 系 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995
******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交子大道300号3栋22层2204号
联 系 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
严陵镇 ******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