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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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
评标办法 | ZHPG_FHJHZ[TY]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南漳经济开发区涌泉污水处理厂运营服务项目(第二次) 澄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南漳经济开发区涌泉污水处理厂运营服务项目(第二次)作出如下澄清: 本项目招标公告中计划工期“1825日历天”,招标公告第2.2条招标范围“运营期限为3年”、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2条履约期限“计划服务期:3年 ”,因以上内容不一致,现统一澄清为“服务期(运营期)3年、计划工期1095日历天”。 本澄清通知是构成招标文件的一个组成部分,应与招标文件共同阅读。招标文件中其他内容保持不变。给各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招标人******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东湖高新区葛洲坝太阳城18幢404-03室 联系人:尹浩浩 电 话:****** 日 期:2025年03月31日 |
递交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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