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市污泥处置中心项目配套供配电工程补充修改通知
各投标人:
******有限公司的晋江市污泥处置中心项目配套供配电工程(招标编号:晋电施招******002)补充修改通知如下:
一、招标文件第1章 招标公告 3.7条款及招标文件第2章 第1节投标须知前附表 项号15 合格投标人资格条件: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电力监管机构核发的《承装(修、试) 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类别和等级:同时具备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三级及以上资质。修改为: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电力监管机构核发的《承装(修、试) 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类别和等级:同时具备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五级及以上资质。
二、本项目招标控制价增加表13主要材料和设备项目与价格表(具体详见附件一)。
三、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延长至 2025 年07月02日18时00 分00 秒。
四、本项目招标文件第 2 章 第 1 节 投标须知前附表 第 17 项 条款号 10 内容修改为:“2025 年07月03日11时 00 分 00 秒”。
五、本项目的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及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均顺延至:2025年07月22日09时 00分 00 秒。
本补充修改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原招标文件及招标公告与本补充修改通知不一致之处,以本补充修改通知为准。本补充修改通知将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网址:******/)、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等媒体上发布,请投标人应自行查阅。
招 标 人:******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 (签字或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2025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