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化县社会福利中心二期补充通知及答疑纪要
各投标人:
我司组织的德化县社会福利中心二期(招标编号:德建招字[2025]011号),现发布本项目补充通知及答疑纪要如下:
一、补充通知
1、本项目执行闽建〔2025〕3号文,招标文件专用本第一章招标公告第3.4点、第二章投标须知第1节投标须知前附表第4.1/4.2条款第4点中的以下内容删除:“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招标文件通用本第三章第2节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第3.1.12条款删除。
2、招标文件专用本第三章第1节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委员会根据《拟派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表》仅评审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人员岗位和数量要求,投标人无需提交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3、符合免缴投标保证金情形的投标人可在“投标函”投标保证金额栏处填 / ,并提交《投标人免缴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格式1。
二、答疑纪要
1、问:请代理明确《投标人申请免缴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的格式。
答:详见附件格式1。
本补充通知及答疑纪要作为招标文件的澄清、补充和修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通知及答疑纪要内容与招标文件、之前发布的补充通知不一致的,以本补充通知及答疑纪要为准;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不同时间对同一内容存在不同约定时,以最后约定的内容为准。本补充通知及答疑纪要同时在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投标人应自行查阅,否则后果自负。
招标人:德化县民政局
******有限公司
2025年4月3日
附件:
十四、投标保证金有关单据扫描件
备注:符合免缴投标保证金情形的投标人,在本招标项目采用免缴投标保证金形式的,须按以下格式提交《投标人免缴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
格式1:
投标人免缴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
致: (招标人名称)
我单位承诺如下:
1.我单位无失信记录。
2.我单位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如果存在招标文件约定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将于收到招标人书面通知 7日内将招标文件约定的投标保证金足额缴纳至招标人指定账户。
我单位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按照弄虚作假情节严重行为 追究法律责任,主动接受监管部门依法依规对我单位作出的任何处理。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