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
二、项目名称:章都乡梅花鹿养殖项目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有限公司 | 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金秋湖镇义和村苏家组 | 978,800.00元 | 85.36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
A****** | A****** 其他农林牧渔业产品 | 梅花鹿 | 明之鹿 | 2.5岁~3岁 | 50(头) | 18,376.00 |
A****** | A****** 其他农林牧渔业产品 | 取暖装置 | 晖普 | HPFSQ-25 | 4(套) | 7,000.00 |
A****** | A****** 其他农林牧渔业产品 | 特制挡风装置 | 亚展 | 定制 | 1(套) | 32,000.0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岳成鹤、张东、陈弟诗、陈艳宇、邓飞(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根据《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8〕2号)第十五条、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指标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川财采〔2020〕74号)文件规定以及招标代理委托协议约定,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供应商的报价应当包含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成本支出加合理利润的原则确定代理费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1.8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财政局,联系电话:******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人民政府
地址:白玉县章都乡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草金路南段166号1栋4楼3A08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先生
电话:******
******有限公司
2025年03月31日
相关附件:
章都乡梅花鹿养殖项目(N******************001)-文件集.zip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有限公司).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