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岱岳区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预警台站建设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 SDGP************00014 项目编号(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DY-ZC-******-01-01 项目名称:泰安市岱岳区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预警台站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0万元。 最高限价:90万元。 采购需求:采购一家具备相关业务能力的机构作为服务单位,针对极端天气多发、人类工程活动影响增大对地质灾害防治带来的不利影响,针对区内7处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建设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预警台站,开展地质灾害专业监测预警工作,实现对地质灾害隐患的长期实时监测,为岱岳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提供技术支撑,提高地质灾害防治科技工作水平。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30日内完成勘察设计,60日内完成监测台站建设,2025年6月30日前提交项目建设报告。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照财库〔2020〕46号、泰财采〔2022〕5号、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鲁财库〔2007〕32号、财库[2014]68号、财库[2017]141号等文件要求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有效期内的地质灾害评估和治理工程勘查设计甲级资质证书[或同时具有有效期内的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证书 (勘查甲级) 及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证书 (设计甲级)],同时应具备主管部门颁发的甲级测绘资质(业务范围须包含工程测量、测绘航空摄影、摄影测量与遥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及服务能力;3.2根据《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2641 号文件),凡被公布为失信责任主体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报价;3.3参与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实行资格后审。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2025年4月3日至2025年4月10日,每天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须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8081/)进行领取招标文件(必须通过系统领取招标文件)。 方式: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须办理CA数字证书,办理要求详见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右侧“CA办理”工具栏,网址链接:******/ca_apply/ca_apply.html。因未及时注册主体库信息或未办理CA数字证书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窗口综合服务电话0538-******;CA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0538-******;移动CA锁(鲁证通)办理咨询电话:400-998-0000。 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还须及时关注交易平台“澄清文件下载”栏目及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交易信息栏目发布公告(招标公告、变更公告)信息,如因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注: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前,同步查看山东省政府采购网及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供应商名称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确保完全一致。 售价:0元/套。 四、响应文件递交时间、截止时间、递交地点及地址1、加密电子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年4月 17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2、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评标、网上远程异地评审方式。相关资料操作手册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 五、开启 时间:2025年4月17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标、网上评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需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不见面开标”入口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按照财库〔2020〕46号、泰财采〔2022〕5号、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鲁财库〔2007〕32号、财库[2014]68号、财库[2017]141号等文件要求执行。 2、公告媒体: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3、合同融资政策:为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功能,充分利用政府采购合同的信用价值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形成的数据价值,有效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以及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采购人支持本项目成交、中标供应商通过“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实施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有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https://******/”了解相关政策。 4、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通知要求,投标人(供应商)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1)线上异议(质疑)。投标人(投标人)满足异议(质疑)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财政部门或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受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3******办公室 联系电话:0538-******。 (4)接受异议(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经理 联系方式:******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资源局 地 址:泰安市岱岳区泰山大街435号电 话:0538-8567237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有限公司地 址:泰安市灵山大街华伟家园A座五楼联系方式:******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张经理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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