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巩留县富源砂石料厂年产15万立方砂石料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巩留县富源砂石料厂年产15万立方砂石料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巩留县阿克图别克镇齐那尔村
公示内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及验收意见
公示时间:2025年11月10日-2025年12月9日(共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蒋桂花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