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为中国电信石河子分公司2026年现场综合化维护业务外包项目,(招标编号:XJBBFA******0044),招标人为******有限公司石河子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项目概况
中国电信石河子分公司2026年现场综合化维护业务外包项目。
1.2招标内容
1.2 本项目采购估算金额:******.00元(不含税)。
1.3 本项目招标内容:
序号 服务项 服务内容
1 本地城域网维护 从局端ODF(MODF)架线路侧至对端二级分光器(从局端OLT设备端至用户二级分光器),或至指定维护段落的分界点所属的架空光缆、直埋光缆、管道及管道光缆、墙壁光缆、杆路及光交、分纤箱、分光器等附属设备日常维护、障碍抢修,D类机房维护。(详细服务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第五章 技术规范书”要求)。
2 移动网维护 基站主设备、传输设备、天馈系统、机房、铁塔、电源设备、空调设备、直放站、室内分布信源、动力环境等日常维护(详细服务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第五章 技术规范书”要求)。
3 专项维护 光路业务开通、机房维护(详细服务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第五章 技术规范书”要求)
4 哑资源清查 1、 ODF、MODF资源清查;2、光交资源清查;3、光缆资源清查;4、管道、杆路资源清查;5、光分纤箱(具有分纤功能的光分)资源清查;6、光终端盒资源清查;7、一级分光器资源清查;
(详细服务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第五章 技术规范书”要求)
5 光缆线路及移动网项目性维修 各类光缆线路、移动网基站及各类机房维护成本性支出维修、三盯、抢修、服务、管道维修(人井看护标准)、抢修(详细服务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第五章 技术规范书”要求)
1.4 服务期:2026年01月0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1.5 实施地点:新疆石河子市(项目所在地)
1.6 标包划分及中标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包,中标人产生1名,中标人不允许转包、违法分包,否则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1.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标准及招标文件规范要求。
序号 | 标包名称 |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交货地点 | 交货期 |
1 | 中国电信石河子分公司2026年现场综合化维护业务外包项目 | 综合化维护外包 | - | ****** | 新疆石河子市 | 2026年01月0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3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4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规范书“2026年石河子分公司现场综合化维护业务外包定额标准”报统一折扣,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折扣限价为0.90,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折扣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5 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2.1.7 2.1.2投标人需满足以下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施工总承包综合资质或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换发或颁发的资质证书根据资质对应关系按照上述原则认定。
(2)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在有效期内)。
2.1.3项目团队要求:
(1)企业主要负责人须具备住建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1人;
(2)项目经理须取得注册建造师(通信与广电专业)二级及以上资质,本单位注册,本项目不接受临时建造师,且不得有在建项目,同时具备住建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1人;
(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备住建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1人。
(须提供上述人员的的身份证、资质证书、未有在建项目的证明文件、在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或由社保局开具的响应截止前6个月内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否则不予认可。)
2.1.4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自2023年11月01日至公告发布30(含)日前的全国范围内同类项目业绩。
若投标人提供的合同为框架协议,须同时提供框架协议(须包含合同首页、合同标的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盖章页)和框架协议下的采购订单和相应的增值税发票,若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业绩合同不予认可;
若投标人提供的合同为单项合同,须提供单项合同(须包含合同首页、合同标的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盖章页)和增值税发票,若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业绩合同不予认可。采购订单金额须与增值税发票金额相一致,若出现金额不一致,则以增值税发票金额为准。须提供上述证明材料清晰的扫描件。
2.1.5投标人须提供《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承诺书》,格式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填写内容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必须保证上述材料的真实性,招标人保留核查的权利。并视情况组织核查,对于弄虚作假的行为(包括不限于:业绩、资质、人员、厂房、库房、生产能力等),一经查实,三年内不得参加新疆电信的应答,同时若中标则取消中标资格。
2.1.6投标产品所涉知识产权应保证不存在权利瑕疵,不侵害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合法权益,并提供《知识产权不侵权承诺函》。格式详见“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2.1.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8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9信誉要求:
(1)投标人须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无“失信被执行”记录(全国范围内),须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2)投标人不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以下情形: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行政处罚信息名单、经营异常名录,须同时提供以上三部分网站查询结果截图。
(3)投标截止之日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但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罚款的缴纳凭证、已经移除或执行完毕的查询截图等,否则不予认可。
(4)投标人若为事业单位无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截图,若为个体户无须提供“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查询截图。
查询路径:
①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路径:输入网址—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条件中输入查询信息(其中“省份”选择“全部”)—点击查询并提供网页完整截图(须体现查询结果)。
②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路径:输入网址—输入单位名称点击查询—点击单位名称进入—依次点击进入“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依次提供网页完整查询截图(须体现查询结果)。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11月27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1月27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1月27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 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18) 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19)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20) 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投标产品资格要求
2.3.1 投标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熟稳定的产品。
2.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1月07日00时00分00秒至2025年11月11日23时59分59秒(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招标文件:
4.2.1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招标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投标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投标人注册”。
-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27日15时00分00秒
5.2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人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招标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投标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5.3本项目将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7.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招标文件。
7.2 CA证书办理
参与电子采购的潜在投标人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和投标,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首页“操作指引-CA办理”。
7.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010-******/010-******
服务邮箱:******(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且仅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9.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9.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
地 址: | 地 址: | ||
邮 编: | 邮 编: | ||
联 系 人: | 联 系 人: | ||
电 话: | 电 话: |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
网 址: | 网 址: | ||
******银行: | ******银行: | ||
账 号: | 账 号: |
9.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