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公示如下:
******有限公司沥青混凝土拌合站项目
******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河北省邢台市沙河市白塔镇中关村北016矿库区
公示内容: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5年06月30日至2025年7月30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