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银行保函、担保、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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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款形式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150000元(人民币元) | |
控制价(最高限价)(如有) | ******元(人民币元)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答疑澄清时间 | 2025-04-15 23:43:25 |
招标文件生成时间 | 2025-04-15 23:43:25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各潜在投标人: 一、 本项目“项目名称:2025年羌塘高原腹地高寒草原生态保护与修复项目(尼玛县)第一标段;招标项目标段编号:S************001001”的投标人资格要求现更正为: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资格和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须具备园林绿化工程或林业草原生态修复或林业种草等相关内容,具有类似市政类或林业类工程(类似项目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二、对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财务要求”更改为提供近三年(2021年、2022年、2023年)或(2022年、2023年、2024年)经审计的完整的财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根据成立时间提供每一年度财务报告,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企业依据成立时间提供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 三、对本项目“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率”做出以下补充:因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内没有明确安全文明施工费,现各潜在投标人根据“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文明措施费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本项目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率为投标价的1.5%,请各潜在投标人在报价函中明确出安全文明施工费金额,工程量清单不要作增加项; 四、除上述三点更改和补充外,其他内容未做调整和更改; 五、其他补充事宜: (一)各投标人须及时关注平台发布的相关信息,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招标文件,如未及时关注项目相关信息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二)各投标人在有效期内若对此公告有异议请及时联系代理机构; (三)请各潜在投标人须按照最新生成的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制作投标文件; 六、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人民政府 地址:那曲市尼玛县 联系人:闵文才 联系电话:****** ******有限公司 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柳梧新区顿珠经融城金玺苑地2栋11层1101 联系人:旦增先生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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