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万翔-公开招标-XM2025-NB0090 厦门新机场及福州机场二期扩建工程-旅客等候座椅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M2025-NB0090)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福建省厦门市翔安区、福州市长乐区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厦门新机场及福州机场二期扩建工程-旅客等候座椅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项目编号:XM2025-NB0090),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项目总控制价、厦门新机场项目控制价及福州机场二期扩建工程控制价待后续发布,******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即1个合同包),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合同包001:(厦门新机场及福州机场二期扩建工程-旅客等候座椅采购及安装项目)
招标范围:①厦门新机场项目:本项目实施内容包含招标文件所需(包括但不限于航站楼主楼、指廊以及GTC内面客区域(不含贵宾室、两舱及嘉宾休息室))的旅客等候座椅的深化设计、制造、运输、储存、安装、调试、验收及售后服务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优化或深化设计、材料样品审批及封样、白胚或成品及样板段打样及调整(定制化要求,反复打样次数多、必要的开模)、定制开模、成品样封样验收、生产制作(包括货物及必需的附属件、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工厂检测检验、监造、包装、运输及保险(包括装卸、二次或多次搬运、现场保管)、进口货物引起的相关检验检疫、报关、海关及商检等、半成品及成品保护、安装、保险、调试、垃圾清理、验收、交纳税费和保险、技术服务与技术培训、技术资料、质量保证期内售后维修服务等直至完成招标文件中规定货物运行符合要求并最终交付采购单位的所有工作。
②福州机场二期扩建工程招标范围:本项目实施内容包含招标文件所需(包括但不限于T2航站楼以及GTC内面客区域(不含贵宾室和两舱)) 的旅客等候座椅的深化设计、制造、运输、储存、安装、调试、验收及售后服务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优化或深化设计、材料样品审批及封样、白胚或成品及样板段打样及调整(定制化要求,反复打样次数多、必要的开模)、定制开模、成品样封样验收、生产制作(包括货物及必需的附属件、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工厂检测检验、监造、包装、运输及保险(包括装卸、二次或多次搬运、现场保管)、进口货物引起的相关检验检疫、报关、海关及商检等、半成品及成品保护、安装、保险、调试、垃圾清理、验收、交纳税费和保险、技术服务与技术培训、技术资料、质量保证期内售后维修服务等直至完成招标文件中规定货物运行符合要求并最终交付采购单位的所有工作。
采购单位及业主单位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本合同货物购置数量,中标人应接受并不得因此而变更未税单价或要求赔偿,合同总价根据实际采购数量和合同单价进行相应调整。
供货、安装调试及验收等时间要求:①厦门新机场项目:自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至2025年9月30日前具备最终验收条件。具体供货、安装调试及验收时间必须服从项目建设计划及采购单位的安排,详见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②福州机场二期扩建工程:自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至2026年1月31日前具备最终验收条件。具体供货、安装调试及验收时间必须服从项目建设计划及采购单位的安排,详见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合同包001(厦门新机场及福州机场二期扩建工程-旅客等候座椅采购及安装项目):
*该标段(包)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的法人,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2投标人必须为旅客等候座椅制造商或代理商。投标人如为所投旅客等候座椅制造商,须提供旅客等候座椅制造商声明;投标人如为所投旅客等候座椅代理商,须提供旅客等候座椅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投标人须承诺本项目所有旅客等候座椅为同一制造商生产。本招标项目一个旅客等候座椅制造商对同一品牌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旅客等候座椅制造商和其代理商不能同时参加投标。
备注:(1)旅客等候座椅是指与本项目采购类似货物。
(2)投标人须同时提供:①旅客等候座椅制造商声明或旅客等候座椅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②本项目所有旅客等候座椅为同一制造商生产的承诺书。上述材料须为原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3业绩要求: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所投旅客等候座椅的品牌至少完成一个单项合同旅客等候座椅类别金额不少于人民币500万元(含)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验收合格的民用运输机场航站楼(或民用运输机场综合交通中心)供货业绩。
备注:(1)供货业绩合同签订时间为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且该项目应于投标截止日前验收合格。
- 投标人须同时提供:①能证明供货业绩的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合同复印件应至少包含首页、盖章页、主要商务条款页、货物清单页、能体现货物信息的关键页等,关键页须能充分体现以上业绩要求各项要素;②验收合格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旅客等候座椅是指与本项目采购类似货物,投标人提供的上述业绩中的货物品牌应与本次投标货物品牌一致。若投标人提供的供货业绩合同包含非旅客等候座椅供货类别或与本次投标品牌不一致的货物,只计算与本次投标品牌一致的旅客等候座椅供货类别的合计金额,投标人须提供相应业绩金额的计算说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若提供的上述业绩证明材料无法证明业绩金额,或无法提供验收合格证明材料的,还须提供加盖该业绩用户单位印章的证明文件原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予以佐证。
- “框架协议”、“战略合作” 等意向性采购协议或合同不予认定;仅提供制造商与代理商签订的合同,合同不予认定。
- 若投标人业绩为联合体业绩的,应提供联合体协议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协议需明确投标人是该项业绩的牵头单位。
3.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
3.5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被“信用中国”(网址:******)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址 ******rt.gov.cn)列入严重失信或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否则投标无效。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提供官网查询结果的页面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有限公司失信信息数据库查询为准,投标人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委员会对第四章评分办法中“2、技术评分(F2)-样品”评分项的评分。投标人未提交样品的将按照投标无效处理。
3.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
(1)以上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所有证明材料除特别要求提供原件的,均应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且相应原件应携带至开标现场供评委核查,以上证明材料属于原件“必查”项目。
(2)本招标项目所要求提供原件核查(必查)或备查的内容,若投标人可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二维码查询真伪或防伪编码查询真伪的或可通过官方网站核查的(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官方网址,投标人未提供官方网址的,视为无法核查),可不提供原件。
请特别注意招标文件中有关证明材料的原件要求。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年04月14日至2025年04月29日,每天上午08:3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方式:现场购买或邮寄购买;咨询电话:蒋小姐0592-******;邮箱:************有限公司(厦门市湖里区机场北路476号四楼售标室)。招标文件(含电子版)售价:每个合同包50元人民币。招标/报价文件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5月09日 9:00:00(北京时间)
递交方式:提交纸质投标******有限公司——厦门市思明区仙岳路396号翔业大厦17楼;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5月09日 9:00:00(北京时间)
******有限公司——厦门市思明区仙岳路396号翔业大厦17楼
七、其他公告内容
1、文件费、服务费等费用:
******有限公司;
开户行:建行厦门自贸试验区航空港支行;
账号:************4219;
******有限公司将通过《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厦门招投标网》(网址:******)等媒体发布通知,请投标人关注,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3、友情提醒:
(1)******。
(2)建议采用电汇或网银购买招标文件,请投标人付款时务必注明“招标编号+用途”(比如:XM2025-NB00XX文件费)。
(3)******,收到登记资料后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如需纸质版,招标代理机构可以邮寄,邮费需到付。
(4)文件费及项目中标人服务费等发票均以邮件方式发送至购标指定邮箱。
(5)欢迎投标人(报价人)对项目采购过程中公告发布、采购文件购买、保证金缴交和退还、服务费收取、中标(成交)通知书发放等环节的服务进行监督。有关上述事项的服务质量及态度的投诉请联系综合部黄经理(电话:0592-******)。我们将竭诚为您提供最优质的服务。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采购单位监督部门。
九、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有限公司
地 址:/
联 系 人:张工
电 话:******
电子邮件:/
******有限公司
地 址:厦门市湖里区机场北路476号
联 系 人:徐先生、傅先生、陈小姐
电 话:0592-******、******、******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万翔招标有限公司
日期:2025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