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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鼎城区教育局行政执法事项目录

常德市鼎城区教育局行政执法事项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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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
2025-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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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执法事项名称

执法类别

执法主体

执法领域

承办机构

执法依据

 

1

对违反国家规

******学校或

者其他教育机构

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鼎城区

教育局

 

教育

 

基教股、职

成社管办

******学校或者其  他教育机构的,由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予以撤销;有违法所得的, 没收违法所得;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2

对违反国家规

定,擅自举办民

******学校的行政

处罚

 

 

行政处罚

鼎城区

教育局

 

 

教育

 

 

职成社管办

************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或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 行政部门会同同级公安、民政或者市场监督管理等有关部门责令停止办学、退还 所收费用,并对举办者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 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

对擅自分立、合

******学校或改

******学校名

称、层次、类别

和举办者的行政

处罚

 

 

行政处罚

 

鼎城区

教育局

 

 

教育

 

 

职成社管办

******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 门责令限期改正,并予以警告;有违法所得的,退还所收费用后没收违法所得; 情************学校名称、层次、类别 和举办者的。

 

 

 

 

4

 

 

 

对变相开展学科

类校外培训的行

政处罚

 

 

 

 

行政处罚

 

 

 

鼎城区

教育局

 

 

 

 

教育

 

 

 

 

职成社管办

《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 第十八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人民政府校外培训主管部门会同其他有关部门责令改正,退还所 收费用,予以警告或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处 5 万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 的,处 5 万元以上 ******居民楼、酒店、咖啡厅等场所有偿组 织开展“一对一 ”“一对多 ”等校外培训的;(三) 以咨询、文化传播、素质拓 展、竞赛、思维训练、家政服务、家庭教育指导、住家教师、众筹私教、游学、 研学、冬夏令营、托管等名义有偿开展校外培训的;(四)其他未经审批开展学 科类校外培训,尚不符合本办法第十七条规定条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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