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培养一支与产业需求相适应,与农村发展相协调的高素质农民队伍,根据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5年中央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和《2025年省级财政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指导意见》的文件精神,决定遴选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全省范围内的公益性培育机构、专业优势明显的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农民培育效果好的社会培育机构。
二、申报条件
(1)注册成立三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培育机构具有教育、培训相关职能、资质或主营业务范围;能提供满足培育需要的教学场所及教学设施设备;具备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和与培育主体相匹配的专兼职师资。
(2)具备较强的组织能力和培育经验。
(3)财务管理制度完善,经营状况良好。
(4)具有良好社会信誉,近两年无违法违规执业行为或受到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行业自律组织的处罚;
(5)未按期完成年度培育任务不得申报;
(6)因财务、私自分包转包培训任务问题被取消培训机构资质的培育机构,不得申报。
二、申报程序
******农村局提出申请,提交以下资料:
(1)培育机构申报表(见附件)
(2)培育机构简介及近三年承担培育任务及完成情况;
(3)培育机构稳定运营的依据(教学场所、设施设备、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及专兼职师资等);
(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登记证书、上年度财务资料、相关荣誉等材料。
******农村局成立评审小组,通过现场考察、听取汇报、查看资料等方式对各申报机构进行综合评审打分,按照竞争择优原则,根据综合得分排名遴选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
******农村局科教站递交申报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王华芳???????杨 ?柳
联系电话:****** ???******
附件:2025年陵川县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申报表
******农村局
2025年7月1日
一、申报范围
全省范围内的公益性培育机构、专业优势明显的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农民培育效果好的社会培育机构。
二、申报条件
(1)注册成立三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培育机构具有教育、培训相关职能、资质或主营业务范围;能提供满足培育需要的教学场所及教学设施设备;具备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和与培育主体相匹配的专兼职师资。
(2)具备较强的组织能力和培育经验。
(3)财务管理制度完善,经营状况良好。
(4)具有良好社会信誉,近两年无违法违规执业行为或受到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行业自律组织的处罚;
(5)未按期完成年度培育任务不得申报;
(6)因财务、私自分包转包培训任务问题被取消培训机构资质的培育机构,不得申报。
二、申报程序
******农村局提出申请,提交以下资料:
(1)培育机构申报表(见附件)
(2)培育机构简介及近三年承担培育任务及完成情况;
(3)培育机构稳定运营的依据(教学场所、设施设备、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及专兼职师资等);
(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登记证书、上年度财务资料、相关荣誉等材料。
******农村局成立评审小组,通过现场考察、听取汇报、查看资料等方式对各申报机构进行综合评审打分,按照竞争择优原则,根据综合得分排名遴选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
******农村局科教站递交申报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王华芳???????杨 ?柳
联系电话:****** ???******
附件:2025年陵川县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申报表
******农村局
2025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