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沈卢高速沈遂段I标项目经理部沥青站临建及沥青站料仓大棚劳务协作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沈卢高速沈遂段I标项目经理部沥青站临建及沥青站料仓大棚劳务项目 ,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有限公司, 施工总承包单位为******有限公司。
本招标项目为施工总承包单位的沈卢高速沈遂段I标项目经理部沥青站临建及沥青站料仓大棚劳务协作工程,建设资金来源:自筹,经******有限公司授权,本次招标招标人为******有限公司沈卢高速沈遂段I标项目经理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高速为沈丘至卢氏高速沈丘至遂平段,设计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建设,路基宽度 27 米,本合同段设计速度为 120 公里/小时,汽车荷载:公路-I级。
本标段起讫桩号为K0+000~K19+200,标段全长19.2Km,均在周口市沈丘县境内。本项目位于周口市沈丘县境内,为平原区域,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120公里/小时,路基宽27米;涵洞通道55座;桥梁33座(其中特大桥一座、大桥4座、中小桥18座、匝道桥6座、分离式立交4座);互通区3处。
本项目计划建设工期:计划于2022年10月01日开始,2025年09月30日完工,总工期为 10个月,缺陷责任期36个月,具体工期安排以业主公司的要求和现场实际情况为准。
本招标工程计划建设工期:2025年7月15日开始,2025年07月25日完成沥青站临建及沥青站料仓大棚工程,总工期为10日历天,具体工期安排以业主公司的要求和现场实际情况为准。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沥青站临建及沥青站料仓大棚施工招标,共分为2个招标单元。招标编号为: GCJ-DS-SSGS-I-招字(2025)-002号。其招标单元划分和资质要求见下表:
工程名称 | 招标单元 | 起止桩号 | 主要施工内容 | 备注 |
沥青站临建及沥青站料仓大棚劳务协作工程 | 1 | 沥青拌合站 | 沥青站土建临建 | 详细工程数量及工作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
2 | 沥青拌合站 | 沥青站料仓大棚 | 详细工程数量及工作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近三年内完成过至少一项类似临建工程或结构工程的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及经验。具体应满足下列要求:
3.1.1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且合法存续,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没有被吊销、责令关闭或被撤销等不良状态;
3.1.2投标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不同投标人的主要人员在投标人之间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3.1.3具备建筑施工劳务资质(必须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或钢结构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税务局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资格查询页)。
3.1.5企业近3年(2022年07月08日以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以完工签订日期为准(如提供不了按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完成过合同总金额在30万元以上的类似临建工程或结构工程,质量合格;
3.1.6投标人注册资本不少于500万元人民币;
3.1.7本次招标对投标人信誉的最低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下列投标人的报名,如已报名的投标人被证实存在下述任何一项或多项情况的,招标人有权取消投标人的投标及中标资格:
a. 在中国境内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及相关类似临建工程或结构工程施工经验的;
b.投标人提供的任何一项证明材料经招标人查实属于伪造、编造的;
******有限公司的劳务合作单位黑名单的。
******集团2024年年审合格或优秀名单和2025年合格劳务合作单位名录内的。
******有限公司范围内以往合作项目中发生过(正在发生)经济纠纷、法律诉讼的。
f.在其他项目有被驱逐出场经历的。
g.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h. 有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
******有限公司及其主管单位或恶意上访的。
j. 所承接工程业已结算完毕,6个月内无故纠缠拒绝签订最终结算证书的。
k. 承接工程期间出现过重大质量事故或重大安全事故的。
l. 承接工程期间与地方存在债务纠纷的。
m. 在以往施工中不完全履行合同、挑肥拣瘦或要求涨价等不良行为的。
n.在以往施工中以种种理由为借口恶意拖延工期的。
o.因种种原因对项目管理人员进行威胁、恐吓的。
p.有其他恶意行为或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禁止的。
q. 纳税信用等级为C、D级的。
r.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s.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hzxgk/)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t.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允许中标数量需满足以下要求:
******集团“红黑名单”的红名单单位并在名单有效期内参与投标的,可按照当年度评定的星级标准对应增加中标个数。且在******有限公司沈卢高速沈遂段I标项目经理部承接的劳务合作标不得超过2个。
3.4投标人最多可对本招标项目的1个招标单元进行投标,但允许在本项目中标1个施工单元,若投标人中标数量大于3.3条规定数量时,投标人应在充分考虑后确定1个劳务合作标。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单元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同一单位只能授权一人进行本招标项目的投标活动。
4.报名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7月01日-2025年07月04日,登录******集团网站(******)在线招采系统,自行注册账号,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下载成功,即代表报名成功。
5.投标保证金
5.1本项目需缴纳投标保证金第1招标单元¥20000元(大写:贰万元整);第2招标单元¥25000元(大写:贰万伍仟元整)。(投递两个单元缴纳一份保证金既可,取高额缴纳)。
5.2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07月08日12:00******银行账户一次性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汇款时原则上要注明投标单位名称简称:沈遂1标沥青站临建及沥青站料仓大棚劳务第*单元投标保证金), 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无效。******银行账户,不受理现金交付。
5.3******银行及账号如下:
开户名称:******有限公司
******银行:建行郑州绿城广场支行
账 号:************0597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7月09日09:00。投标人应于当日9:00分前将投标文件上传至******集团网站(******)在线招采系统。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由招标人公布最高限价(包括总价和单价),投标人报价均须低于最高限价,采用双信封制合理低价法进行评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集团网站上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任何未授权转载本招标公告至其他网站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9.踏勘现场
本次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踏勘。
10.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沈卢高速沈遂段I标项目经理部
******有限公司
地 ******有限公司
标书售卖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
招标事宜联系人:毛先生 电话:******
******有限公司监察室
电 话:0371-******
2025年07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