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拟采购救护车一辆,现就该项目进行市场询价,欢迎符合资质的供应商参与报价。
一、参数要求
备注:打“▲”参数为重要参数、关键技术指标,供应商响应存在偏差,将视为无效报价。
二、资格要求
合格的供应商除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具备汽车经营资格,投标时提交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2、投标人需具备汽车经营资格,可以开据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发改委或工信部公布的详细数据资料;
4、投标人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投标。
三、材料提交
报价单位递交的文件包含以上资格要求相关材料及报价文件等,报价文件中要体现总体价格。递交的文件应密封,密封袋上标明单位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并加盖公章。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25年7月1日至2025年7月7日
******医院总务科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小孙 联系电话: ******
公告时间:2025年7月1日至2025年7月7日,逾期不再接受报价,公告期间如有异议,请向行风与纪检检查室、总务科反映,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