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00号)、《关于切实做好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管理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9〕33号)、《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度报告公示工作的通知》(临人社函〔2025〕37号)等文件精神,我局现已完成全县2024年12月31日前获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年度报告工作。
截至2024年年底,翼城县经审批、备案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共计7家,提交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度报告资料的5家,未提交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度报告资料的2家。经书面核验,年度报告结果为“正常”的4家,年度报告结果为“限期整改”的1家,年度报告结果为“异常”的2家。现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30天(自2025年4月7日至2025年5月7日)。如认为有不符合相关政策规定条件或实际情况的,请在公示期内向翼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股反映。
联系人:毕谷雨
联系电话:0357—******
附件:翼城县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度报告结果公示名单
2025年4月7日
截至2024年年底,翼城县经审批、备案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共计7家,提交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度报告资料的5家,未提交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度报告资料的2家。经书面核验,年度报告结果为“正常”的4家,年度报告结果为“限期整改”的1家,年度报告结果为“异常”的2家。现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30天(自2025年4月7日至2025年5月7日)。如认为有不符合相关政策规定条件或实际情况的,请在公示期内向翼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股反映。
联系人:毕谷雨
联系电话:0357—******
附件:翼城县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度报告结果公示名单
2025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