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成果培育技术支持服务-澄清公告
一、澄清内容
1、使用“评选”一词,其目的在于通过建立一套科学的评估流程,系统性地检验、诊断和优化项目成果,是实现“系统性改进”与“专业化赋能”的方法之一,此“评选”始终服务于研发中心质量成果培育能力建设的内生性增长,而非以评奖为导向。
2、本项目接受能够开具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包括自开与税务部门代开)并具备相应服务能力的小规模纳税人参与响应。?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在响应时,须提供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资质证明及按时按质提供发票的书面承诺函。
二、更正内容
1、需求2.4章节(项目周期)总结和提炼阶段的任务细分描述:5.2 辅导参加全国性质量技术的交流与展示活动;5.3 辅导参加全国性质量创新领域的交流与展示活动;删除“评选”二字。
2、需求1.2章节(供应商资格条件):具备合法资格的小规模纳税人与一般纳税人,但须承诺能开具内容为“技术服务费”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包括自开与税务部门代开),并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3、响应文件接收时间:2025年11月25日12:00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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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镇裕民大街7号
联系人:赵婷婷
电话:******
电子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