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综合能力提升(标段一)项目(ESZZ-202504QT-******1)招标公告 | |||||||||||||||||||||||
招标编号:ESZZ-202504QT-******1 | |||||||||||||||||||||||
1.招标条件 | |||||||||||||||||||||||
************************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湖北恩施土桥大道五峰山路2号。 ******学院综合能力提升项目,含二区二楼手术室改造项目,面积约290平方米,其中净化面积约200平方米,共设3间手术室及相应辅房、走廊;其中Ⅱ级手术室2间(骨科手术室)、Ⅲ级手术室1间,洁净走廊及其辅******学院实训室装修施工,建设面积约为600㎡装修施工。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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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项目建设内容含建筑装饰装修工******消防工程等施工,具体详见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标段划分:本项目仅有一个标段 计划工期:18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05-10 合同估算价:******.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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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实训室装修施工工期60天),自下达开工通知之日起开始计算。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5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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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商行政主管部门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2)投标人施工资质要求满足下列要求之一:①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②同时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投标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GC2级或以上级别)或生产许可证(工业管道安装)GC2级或以上级别,上述许可证均须在有效期内。(4)投标人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5)人员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须和施工资质相对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建筑工程或机电相关专业技术职称。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1)根据《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方法>相关规定的意见的补充通知》(恩施州人社发【2016】23号、恩施州人社函【2017】35号)文件精神,投标人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投标人须作出相关承诺,格式自拟)。(2)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4)在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没有行贿犯罪行为(提供承诺函)。(5)信誉要求(提供承诺函):①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②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③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④在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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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恩施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州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5年04月04日至2025年04月08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登录“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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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5年04月24日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州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州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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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标相关事宜 | |||||||||||||||||||||||
6.1招标人按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在“电子交易平台上”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招标人通过互联网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组织开标,并在投标截止时间30分钟前,使用CA数字认证登录“交易平台”(******/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进入“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
6.2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CA数字认证证书登陆“电子交易平台”,进入“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进行签到,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人的操作情况。
6.3主持人按照程序在“电子交易平台”的“开标大厅”进行在线开标。 注:具体操作步骤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专区-《恩施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操作手册)》,请各潜在投标人仔细阅读,以保证线上开标流程顺利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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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评标办法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本项目为评定分离,定标方式为票决数量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恩施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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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4月03日 |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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