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现日照市生态环境局五莲县分局拟对******有限公司塑料制品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作出同意审批的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报告表为公示期日起3个工作日,报告书为公示期日起5个工作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公示期间,公众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
通讯地址:五莲县******服务中心2楼10号窗口
联系电话:0633-******
电子邮箱:wlxzlb@163.com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环评类别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 环境影响的对策 |
1 | 塑料制品扩建项目 | ******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报告表 | ******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项目代码为2502-371121-04-01-270782,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项目利用现有厂房,无新增用地,在原有鸡槽加工项目设备基础上,新增混料机5台、挤出机8台、废料破碎机3台、磨粉机2台等设备,并更新完善环保设施。项目以PVC、碳酸钙为原料,经混料-挤出工艺生产鸡槽;以PP、PE为原料,经混料-挤出工艺生产粪带。扩建完成后全厂总产能达到年产鸡槽10000吨、粪带2000吨。 | (一)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做好“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循环冷却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于厂区路面洒扫降尘,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1#、2#、3#生产车间加热挤出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二级活性碳吸附处理后,分别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DA0015、DA006排放;1#生产车间混料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1#生产车间破碎、磨粉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2#生产车间混料、破碎、磨粉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3#生产车间破碎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7排放。加强项目无组织污染物排放控制。 (三)采用减震、隔声等降噪措施,加强设备运行管理和维护,营运期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 (四)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和生态环境管理要求,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危险废物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危险废物废活性炭、废矿物油、废油桶、废油抹布,委托有危废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固体废物废布袋、废包装材料集中收集后外售;收集粉尘、边角料、不合格品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