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单位:
我办拟开展警报系统中继站建设及重点乡镇警报站点控制器邀请招标。现公开征集有相关建设经验且具备相关建设能力服务商于指定时间、指定地点报名参与资格预审。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信息
******办公室,招标项目名称:福安市人防警报中继站建设及部分站点升级建设项目,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本项目拟采用邀请招标。
二、资格要求
(一)一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特定资格条件:
6.具备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业务种类:总体集成或系统集成)
7.近3年内应具有3项人防警报系统建设相关业绩。
上述第1项检查内容: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第2-5项检查内容: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见附件);第6项检查内容:资质证书;第7项检查内容:业绩清单等相关佐证材料。
三、公告时限
2025年7月4日至7月10日
四、报名方式及时限
1.报名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10日17:00。
2.请意向单位将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相关材料加盖单位公章送至或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指定地点进行报名。(非法定代表人报名,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加盖公章。)
五、资格审核
有意向单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进行报名后,经我办审核通过,向符合资格要求的单位发出邀请函。
六、联系事宜
地址:福安市城北街尾路251号锦湖花园9号楼6层
联系人:蔡春水 联系电话:****** ******
七、其他说明
提供能与现有警报系统兼容的技术证明,并于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书。
附件: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办公室
2025年6月30日
附件
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办公室:
(单位名称)郑重承诺:
1.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
2.我方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
3.我方在采购项目评审(评标)环节结束后,随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验证,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我方对以上承诺负全部法律责任。
特此承诺。
经办人签字:
投标单位公章:
年 ??月 ?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