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务所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C25950BN)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长春市
一、招标条件
本******事务所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编号:TC25950BN),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人为******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事务所采购项目 。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3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事务所采购项目三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事务所采购项目三标段:
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事务所执业证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年11月27日08时30分00秒---2025年12月04日16时00分00秒
获取方法:凡有意购买文件的供应商,请自行前往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购买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9日09时30分00秒
递交方法:现场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12月19日09时30分00秒
开标地点及方式:******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会议室(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2345号华荣泰时代7栋21层)
七、其他公告内容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编号:TC25950BN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事务所采购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有限公司,资金来源来自企业自筹,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名******事务所采购项目;
2.2 招标内容:
一标段最高限价38万元/年******有限公司及下属11家公司。
二标段最高限价58万元/年******有限公司及下属22家公司。
三标段最高限价34万元/年******有限责任公司及下属51家公司
2.3 招标要求:对招标人及所属合并报表范围的分、子公司的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出具年度审计报告及合并报告,同时为招标人及所属分子公司日常重要业务提供财税专业咨询与指导。
2.4 服务周期:框架协议五年,协议每年一签。
2.5 服务地点:吉林省长春市及招标人指定地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事务所执业证书。
3.2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类似项目业绩至少2个。
3.3 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不存在财产被接管或冻结或破产清算状况。同时提供以下******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②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0月30日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注:如投标人在2025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2025年10月30日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3.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至今)在招投标和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利用不正当竞争手段骗取中标,无重大经济刑事案件。
(2)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至今)在“信用中国”网站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未列入行贿犯罪档案记录。
(3)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整改期、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4)投标人须保证在参与本项目投标期间所递交的一切资料的真实性,招标人保留核查真伪的权利,对于存在弄虚作假、伪造变造行为的供应商,将取消其参与本项目投标或中标资格。
3.5 其他要求: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两条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或分包。
(3)本项目采用不兼投原则,投标人只能参与一个标段的投标。若投标人同时参与2个以上标段投标,则所投标段均做无效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1月27日至2025年12月4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8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前往“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进行投标供应商注册(网址:******),在平台选择参与投标的项目,填写相应的信息并将,(1)营业执照;(2)法人授权委托书;(3)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资料的彩色扫描件PDF版做为附件上传,上传后提交审核。审核未通过的,投标人可点击“重新提交”查看未通过原因,然后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
4.2招标文件售价:300元/标段,过期不售,售后不退。(在“我参与的项目”选择相应项目后的“购买招标文件”按钮,选择相应分包“去结算”并下单支付(目前只支******有限公司出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标书款可以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并由投标人在平台中自行下载,也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标书款、平台交易服务费一经收取不予退还。“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操作过中如需帮助,可联系平台客服热线010-******、******获取支持。)
4.3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获取招标文件成功不代表通过资格审查,投标人资格审查以评委会审核结果为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2月19日9时30分,递交地点为******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2345号华荣泰时代7栋21层)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
5.4 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投标文件的有效投标人不足3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采购与招标网(******/)、中招联合招标采购网(******/)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福祉大路5788号
联系人:曲岩峰
电话:******(办公电话)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2345号华荣泰时代7栋21层
联系人:杜仲秋
电话:0431-******6
邮箱:duzhongqiu@cntcitc.com.cn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福祉大路5788号
联系人:曲岩峰
电话:******(办公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2345号华荣泰7栋21层
联系人:杜仲秋
电话:0431-******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