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三亚铁炉港红树林湿地保护修复项目(一期)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的公示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1号)的相关要求,现将该项目的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4月3—17日(10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书面反馈至三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三亚市吉阳区河东路182号)。
项目具体信息如下:
1.******林业局
2.海域使用论证报告编制单位:自然资源部海口海洋中心
3.海域使用论证报告全文(公示的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方面内容)
附件:三亚铁炉港红树林湿地保护修复项目(一期)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公示稿)
三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