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经开区2025年排水管网更新改造工程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E************ | 项目名称 | 经开区2025年排水管网更新改造工程 |
标段编号 | E************001001 | 标段名称 | 经开区2025年排水管网更新改造工程勘察、管网疏通、检测排查及设计服务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时间 |
经开区2025年排水管网更新改造工程勘察、管网疏通、检测排查及设计服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经开区2025年排水管网更新改造工程已由******委员会以淮管(发改)审发〔2024〕7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局,建设资金来源经开区财政统筹(向上争取) ,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经开区2025年排水管网更新改造工程勘察、管网疏通、检测排查及设计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境内;
2.2项目建设规模:1******居住小区内部排水管网提升改造;2、对珠海路新村、汕头小区等安置小区内部管网改造;3、对珠海路、合肥路、徐杨路等市政排水管网进行更新、修复、改造,并实施片区污水管网互联互通。(详见发包人要求)
2.3最高限价:人民币1600万元;
2.4服务期限: 90 日历天;(相应节点要求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2.5质量标准:合格;
2.6招标范围及内容: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要求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3.3投标人拟选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给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职称证书未注明专业的,以毕业证书或职称评审表为准)。
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项目负责人同时在两个单位受聘或执业:
① 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
② 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 同时在其他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
④ 在市场监督部门登记为个体工商户;
除以上四种情形外,其他情形不视为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执业。
(2)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3年。
3.4业绩要求(企业业绩与项目负责人业绩可以为同一业绩,业绩具体要求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
(1)投标人自2022年4月1日以来(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承担过下列业绩之一:
①项目投资额1.2亿元及以上的排水管网或市政道路(必须含排水管网)设计业绩;
②设计合同额200万元及以上的排水管网或市政道路(必须含排水管网)业绩;
(2)项目负责人自2022年4月1日以来(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承担过下列业绩之一:
①项目投资额1.2亿元及以上的排水管网或市政道路(必须含排水管网)设计业绩;
②设计合同额200万元及以上的排水管网或市政道路(必须含排水管网)业绩;
3.5授权委托人与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由人社部门出具的自2025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
3.6投标人做出如下承诺:
(1)企业不存在“投标人须知”1.4.3款所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2)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3)我方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无真实有效的实质性证据,绝不参与任何异议投诉,如违反,愿接受虚假承诺投诉处理。
(4)我方承诺在管道疏通、清淤施工进场前提供2名专职安全员负责现场安全管理。
(5)我方承诺我单位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工程勘察、管网疏通、检测排查期间驻场。
3.7投标人近两年没有因违反招投标规定受到行政处罚。(时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落款时间为准,两年以投标截止时间向前推算为准。评标时由评委进入“信用中国”、“信用江苏”、“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信用信息-行政处罚公示”查询。)
3.******法院在“信用中国”(******)或“信用江苏”( ******/)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评标时评委将进入“信用中国”或“信用江苏”查询失信被执行人情况。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注:本工程严格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 号)。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7月 3 日至2025年7月 23 日(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使用经认证的CA锁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费用投标人须在招标文件下载支付系统中支付,不接受现场支付,售后不退;招标人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
5.2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及后续答疑、澄清及补充文件均在网上以电子版形式发布,投标人通过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对于后期的补充文件发布招标人不再通知投标人,投标人应安排专人及时查阅、下载补充文件。
5.3工具维护费100元及手续费5元。
数字人民币使用:本项目投标工具使用费、评标(评审)费、招标代理费、交易服务费、工程款结算、履约保证金收退等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数字人民币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苏政办发〔******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安市数字人民币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淮政办发〔2023〕4号)、《2024年全省营商环境评价方案》、《关于在全区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全面推行数字人民币应用的通知》(淮数据发〔2024〕6号)等文件精神执结算。特别提醒:
特别提醒:请招投标各方主体提前注册、登录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库信息系统(网址:******:7082//jsztk/#/login?redirect=%2F),及时录入企业相关信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年7月 24 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逾期上传或未上传至指定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特别提醒:网上开评标系统具有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造价软件加密锁号、招标文件下载IP、投标文件上传IP识别比对及投标文件雷同性分析功能,提醒各投标人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不得围标、串标,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8.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评标方法为综合评估法。
评审标准 | |
2.1.1形式评审标准 |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
投标函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的签字或印章或签章,并加盖法人电子印章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备选投标文件 | 不接受 |
2.1.2资格评审标准 | |
营业执照 |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提供营业执照且在有效期内,链接诚信库。 |
资质类别和等级 | 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要求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提供有效期内的企业资质证书,链接诚信库 |
项目负责人 | 给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职称证书未注明专业的,以毕业证书或职称评审表为准)。 提供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链接诚信库 |
业绩要求 (企业业绩与项目负责人业绩可以为同一业绩) | (1)投标人自2022年4月1日以来(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承担过下列业绩之一: ①项目投资额1.2亿元及以上的排水管网或市政道路(必须含排水管网)设计业绩; ②设计合同额200万元及以上的排水管网或市政道路(必须含排水管网)业绩; 业绩需提供以下材料: 1.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登记表)、合同。 2.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登记表)经主管部门备案,如未备案的,须另外提供政府性网站该项目的中标公告或直接发包公告网页截图,否则不予认可; 3.投标申请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投资额或合同额、 合同时间、工程类型,如不能反映,须另外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可。 (2)项目负责人自2022年4月1日以来(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承担过下列业绩之一: ①项目投资额1.2亿元及以上的排水管网或市政道路(必须含排水管网)设计业绩; ②设计合同额200万元及以上的排水管网或市政道路(必须含排水管网)业绩; 业绩需提供如下材料: 1.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登记表)、合同。 2.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登记表)经主管部门备案,如未备案的,须另外提供政府性网站该项目的中标公告或直接发包公告网页截图,否则不予认可; 3.投标申请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投资额或合同额、合同时间、工程类型,如不能反映,须另外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可。 4.项目负责人的认定以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登记表)和合同载明的为准,如未反映的或不一致的,须另外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证明文件。 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登记表)、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链接诚信库 |
社保证明 | 授权委托人与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由人社部门出具的自2025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 提供社保证明原件扫描件并链接诚信库 |
按投标文件格式要求如实提供承诺书并上传于电子投标文件中(注:需加盖企业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印章)
| (招标人名称): 我方在(项目名称)(以下简称“本工程”)的投标过程中,做如下承诺: 1.项目负责人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项目负责人同时在两个单位受聘或执业: ① 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 ② 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 同时在其他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 ④ 在市场监督部门登记为个体工商户; 除以上四种情形外,其他情形不视为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执业。 (2)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3年的。 2.我方承诺我单位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工程勘察、管网疏通、检测排查期间驻场。 3.我方不存在“投标人须知”1.4.3款所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4.我方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5.我方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无真实有效的实质性证据,绝不参与任何异议投诉、如违反,愿接受虚假承诺投诉处理。 6.我方承诺在管道疏通、清淤施工进场前提供2名专职安全员负责现场安全管理。我方在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所有证书及证明材料,不存在弄虚作假。若因我公司提供的证书及证明材料为虚假材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我公司承担,并自愿接受相关部门的处罚。 7.我方在本工程投标过程中,绝不参与任何恶意投诉,如确因相关单位、人员的行为侵犯了我方的合法利益,我方郑重承诺:我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将在我方投诉书上签名,并加盖我方单位公章。 8.我方保证上述信息的真实和准确,并愿意承担因我方就此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并自愿接受相关部门作出的任何处罚。 9.我方在此声明:任何未经我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名且加盖我方单位公章的投诉材料均非由我方发出,且属弄虚作假行为,我方将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
行政处罚 | 投标人近两年没有因违反招投标规定受到行政处罚。(时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落款时间为准,两年以投标截止时间向前推算为准。评标时由评委进入“信用中国”、“信用江苏”、“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信用信息-行政处罚公示”查询。)提供企业出具的承诺书,加盖投标人公章有效。承诺书原件扫描件上传到电子投标文件中。 |
“信用中国”或“信用江苏” | ******法院在“信用中国”(******)或“信用江苏”( ******/)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评标时评委将进入“信用中国”或“信用江苏”查询失信被执行人情况。 提供企业出具的承诺书,加盖投标人公章有效。承诺书原件扫描件上传到电子投标文件中。 |
联合体投标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 符合要求即可。 |
注:1. 2.本工程严格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中标结果无效。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3.投标人开标前将投标所涉材料支持格式的原件扫描件录入到诚信库中,否则不予认可,投标人在网上投标文件中提供录入诚信库的上述材料的链接;承诺书等其他无法录入诚信库的资料在投标截止日前由申请单位自行上传(支持格式的原件扫描件)到电子投标文件中。(备注:网上资格审查,若未及时更新等原因导致证件不再有效或上传图文无法识别的均不予认可)。 | |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 | |
投标报价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款规定 |
设计服务期限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质量标准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2.2.1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经济标:投标报价:50分 技术标:服务方案:34分 商务标:类似工程业绩:2分 设计项目组成员:12分 企业综合实力:2分 |
2.2.4(1) 投标报价(50分)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大于等于7家且小于10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 评标基准价=A×K,K值在开标前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3分,投标报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2分,偏离不足1%的,用插入法计算。(评标过程中,数据和评分的计算过程以及计算结果均只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开评标系统中关于建设工程项目投标报价得分的自动计算过程具体如下步骤: 第一步确认各个单位的评审价格,评审价格在标价比较表页面根据投标报价进行计算,如无需修正则使用投标报价做为评审价格; 第二步根据设定的基准值公式计算出基准值,并保留两位小数,保留小数时使用四舍五入; 第三步计算每个投标单位评审价格和基准值的偏离率,并保留百分号后两位小数,保留小数时使用四舍五入,计算公式为:(评审价格-基准值)/基准值*100%; 第四步根据设定的扣分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并保留两位小数,保留小数时使用四舍五入。 说明: 1、本招标文件中的评标价指澄清、补正和修正复核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3******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上述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 |
2.2.4(2) 服务方案 (34分) | 一、本项目区域内疏通、清淤、检测、测绘方案(10分): 投标人按照《江苏省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精准攻坚“333”行动方案》、《江苏省城镇排水管网排查评估技术导则》等文件要求,针对本项目拟实施内容提出合理、科学的实施方案,包括人员配备、设备投入、实施方案、安全措施等。 二、市政管网改造、新建设计方案(10分): 结合本项目招标内容,对需改造与新建的市政管网、雨洪出口提出针对性的设计方案,设计方案体现全面性、科学性、合理性、经济实用性。 三、对招标内容中“一区一策”方案提出合理的编制思路(7分) 四、项目安全、质量、环保措施(7分): 根据投标人的项目质量保证体系和控制措施、安全生产管理、环保文明的措施。 从全面性、合理性、科学性、可行性等情况进行评分。 备注: (1)服务方案总页数不得超过300页(含300页),每超过1页扣0.1分。 (2)技术标评委对有效投标文件服务方案部分评审,服务方案满足评分点要求的,其分项评分不得低于该分项评审要点满分的70%,缺少相应评审内容的分项评分为零分。 (3)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取算术平均值作为投标人服务方案部分最终得分。(保留两位小数,保留小数时使用四舍五入) |
2.2.4(3) 业绩(2分) | 投标人自2022年4月1日以来(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承担过下列业绩之一,每提供一项得2分,最多得2分。 ①项目投资额1.2亿元及以上的排水管网或市政道路(必须含排水管网)设计业绩; ②设计合同额200万元及以上的排水管网或市政道路(必须含排水管网)业绩; 业绩需提供以下材料: 1.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登记表)、合同。 2.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登记表)经主管部门备案,如未备案的,须另外提供政府性网站该项目的中标公告或直接发包公告网页截图,否则不予认可; 3.投标申请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投资额或合同额、 合同时间、工程类型,如不能反映,须另外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可。 4.中标通知书、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链接诚信库,否则不予认可。 5.资格评审业绩与评分业绩不得重复,否则不予计分。 |
2.2.4(4) 设计项目组成员 (12分) | 一、项目负责人(2分) 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排水)执业资格的,得2分。 提供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 |
二、除项目负责人外,其他项目组成员(10分) (一)结构专业设计人员不少于1名 (1分): 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的,每提供1名得1分,满分1分。 (二)道路专业设计人员不少于1名(1分): 具有市政工程或交通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的,每提供1名得1分,满分1分。 (三)给排水专业设计人员不少于5名(5分): (1)具有给排水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的设计人员,每提供1名得1分,满分3分。 (2)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排水专业)执业资格的设计人员,每提供1名得1分,满分2分。 注:同一人员同时具有职称和注册执业资格证书的不重复计分,只计取1次。 (四)造价专业负责人不少于1名(1分): 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的,每提供1名得1分,满分1分。 (五)测绘专业人员不少于2名(2分): 测绘专业人员具备测绘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注册测绘师执业资格的,每提供一名得1分,满分2分。 备注:1.本次配备的人员均须提供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由人社部门出具的自2025年1月1日以来缴纳任意1个月的社保证明。 2.职称证书未注明专业的,以毕业证书或职称评审表为准。 3.职称证书以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为准************人民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备案文件)。 4.项目负责人、各专业人员之间不得互相兼任,如出现兼任的则兼任专业均不得分。 5.提供项目组成员注册证书、职称证书以及社保证明的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 |
2.2.4(5) 企业综合实力 (2分) | 体系证书: 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有一个得0.5分,最高得2分。 (提供有效的证书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建设局
联系人:王主任、孙主任
联系电话:0517-******
联系地址: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迎宾大道8号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女士、于女士
联系电话:0517-******
联系地址:淮安市科技大道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