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局拟委托第三方机构承接2025年黄埔区外卖餐饮“互联网+明厨亮灶”组织实施工作服务,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向我们报名,参加服务项目报价。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
委托第三方机构承接2025年黄埔区外卖餐饮“互联网+明厨亮灶”组织实施工作服务项目。
(二)项目内容
为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结合《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的意见》中关于“加强网络订餐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推动平台和商户实行‘互联网+明厨亮灶’,强化无堂食外卖餐饮监管和社会监督”的明确要求,以及广州市全面推进餐饮服务提供者“互联网+明厨亮灶”的建设背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管理局关于印发“明厨亮灶”建设规范指引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及文件要求,组织无堂食外卖业户及长洲文旅外卖餐饮实施“互联网+明厨亮灶”,打造“规范厨房”等工作。具体需组织实施工作内容如下:
1.组织黄埔区无堂食外卖业户及长洲文旅外卖餐饮单位实施“互联网+******街道零散无堂食外卖业户,完成无堂食外卖业户的“互联网+明厨亮灶”的组织实施工作。按不超过480元/家、使用期1年的建设标准组织建设。
******街道黄埔军校旅游街外卖餐饮服务单位集中进行“互联网+明厨亮灶”示范单位建设,按不超过480元/家、使用期1年的建设标准组织建设。
2.打造“规范厨房”,面向无堂食外卖业户、长洲示范街外卖餐饮业户统一制作并配发厨房功能区域及物品标签、厨房工作人员专用透明口罩。规范设置食品******管理局标志的厨房功能区域及物品标签,后厨工作人员专用透明口罩。
3.制作长洲文旅外卖餐饮“互联网+明厨亮灶”示范街示范业户牌匾。
(三)最高限价
本次采购服务项目费用采用包干制,项目最高限价:10万元(大写:拾万元整)。报名参加报价的单位其报价需包括服务成本、法定税费、企业利润等全部相关费用。
二、报价单位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报价单位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能向采购人提供相关服务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企业法人应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其他组织应提供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合法证明文件;上述单位同时应提供2023年以来相关组织实施类项目(如培训宣贯、示范创建等项目)业绩或参与项目经验、项目团队成员食品安全业务相关职称等体现具备提供项目相关服务能力的证明资料。
(三)报价单位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报价,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报价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三、项目报价文件的组成及要求
(一)报价文件组成
1.报价函;
2.法人代表证明书;
3.授权书;
4.资格文件;
5.报价一览表;
6.服务方案;
7.单位概况。
(二)文件提交要求
******管理局提出项目报价文件组成及要求提交报价文件;
2.报价文件封面须盖单位名称单位公章,报价函须注明单位名称、单位联系人和联系电话;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由授权代表和被授权人签名并盖公章;报价一览表须盖公章;其余多页文件须盖公章或骑缝章。以上资料装订成册、密封盖章提交。
四、下列情况之一的报价文件属无效文件
(一)不按要求编制的报价文件;
(二)报价文件未密封及装订;
(三)报价超过最高限价;
(四)逾期交报价文件。
五、采购流程
******管理局在本公告规定的时限内接受报价意向人报名,同时对报价单位提交的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和有效性审查。经审查合格的,视为报名成功,可通知参加下一阶段报价。经审查不合格的,不能参与下一阶段报价。审查合格后不足3家的,将重新发布采购服务公告;若再次不足3家的,按实际报价单位确定采购候选单位。
六、报名所需提交资料
******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年审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提交合法证明文件;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四)2023年以来相关组织实施类项目(如培训宣贯、示范创建等项目)业绩或参与项目经验、项目团队成员食品安全业务相关职称等体现具备提供项目相关服务能力的证明资料。
以上资料提交扫描件。
七、报名方式
(一)网上报名。请按公告要求整理报名所需提交资料,******;
(二)报名时间:2025年7月1日-7月4日(三个工作日,发布当天不计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
(三)报名资格审查时间:7月4日。
八、响应文件提交时间、方式、收件地址和收件联系人
(一)递交时间:2025年7月7日-7月11日(五个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
(二)提交方式:快递邮寄或上门提交均可;
(三)收件地址和收件联系人:
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大道239号a1栋702室(联系人:袁秦山,联系电话:020-******)
九、采购评审流程及确定供应商方法
(一)评审时间: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期后5个工作日内。
(二)评审地点: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大道239号a1栋。
(三)评审流程:
1.采购评审小组当众开启各报名单位提交的报价文件,采取综合评分法初步选定服务商候选人。
******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拟选定的服务商公示,公示时间为2个工作日。
3.公示时间内无异议,采购人在公示完毕后5个工作日内与最终选定的服务商签订服务项目合同。
注:最终选定的服务商与采购人在签订合同后按合同约定内容履约。
十、信息发布
******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
******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
十一、咨询监督方式
项目采购咨询电话:餐饮科,电话:020-******;
******办公室,电话:020-******;
行风廉政监督电话:宣教科,电话:020-******。
******管理局
2025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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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信息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
委托第三方机构承接2025年黄埔区外卖餐饮“互联网+明厨亮灶”组织实施工作服务项目。
(二)项目内容
为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结合《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的意见》中关于“加强网络订餐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推动平台和商户实行‘互联网+明厨亮灶’,强化无堂食外卖餐饮监管和社会监督”的明确要求,以及广州市全面推进餐饮服务提供者“互联网+明厨亮灶”的建设背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管理局关于印发“明厨亮灶”建设规范指引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及文件要求,组织无堂食外卖业户及长洲文旅外卖餐饮实施“互联网+明厨亮灶”,打造“规范厨房”等工作。具体需组织实施工作内容如下:
1.组织黄埔区无堂食外卖业户及长洲文旅外卖餐饮单位实施“互联网+******街道零散无堂食外卖业户,完成无堂食外卖业户的“互联网+明厨亮灶”的组织实施工作。按不超过480元/家、使用期1年的建设标准组织建设。
******街道黄埔军校旅游街外卖餐饮服务单位集中进行“互联网+明厨亮灶”示范单位建设,按不超过480元/家、使用期1年的建设标准组织建设。
2.打造“规范厨房”,面向无堂食外卖业户、长洲示范街外卖餐饮业户统一制作并配发厨房功能区域及物品标签、厨房工作人员专用透明口罩。规范设置食品******管理局标志的厨房功能区域及物品标签,后厨工作人员专用透明口罩。
3.制作长洲文旅外卖餐饮“互联网+明厨亮灶”示范街示范业户牌匾。
(三)最高限价
本次采购服务项目费用采用包干制,项目最高限价:10万元(大写:拾万元整)。报名参加报价的单位其报价需包括服务成本、法定税费、企业利润等全部相关费用。
二、报价单位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报价单位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能向采购人提供相关服务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企业法人应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其他组织应提供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合法证明文件;上述单位同时应提供2023年以来相关组织实施类项目(如培训宣贯、示范创建等项目)业绩或参与项目经验、项目团队成员食品安全业务相关职称等体现具备提供项目相关服务能力的证明资料。
(三)报价单位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报价,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报价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三、项目报价文件的组成及要求
(一)报价文件组成
1.报价函;
2.法人代表证明书;
3.授权书;
4.资格文件;
5.报价一览表;
6.服务方案;
7.单位概况。
(二)文件提交要求
******管理局提出项目报价文件组成及要求提交报价文件;
2.报价文件封面须盖单位名称单位公章,报价函须注明单位名称、单位联系人和联系电话;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由授权代表和被授权人签名并盖公章;报价一览表须盖公章;其余多页文件须盖公章或骑缝章。以上资料装订成册、密封盖章提交。
四、下列情况之一的报价文件属无效文件
(一)不按要求编制的报价文件;
(二)报价文件未密封及装订;
(三)报价超过最高限价;
(四)逾期交报价文件。
五、采购流程
******管理局在本公告规定的时限内接受报价意向人报名,同时对报价单位提交的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和有效性审查。经审查合格的,视为报名成功,可通知参加下一阶段报价。经审查不合格的,不能参与下一阶段报价。审查合格后不足3家的,将重新发布采购服务公告;若再次不足3家的,按实际报价单位确定采购候选单位。
六、报名所需提交资料
******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年审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提交合法证明文件;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四)2023年以来相关组织实施类项目(如培训宣贯、示范创建等项目)业绩或参与项目经验、项目团队成员食品安全业务相关职称等体现具备提供项目相关服务能力的证明资料。
以上资料提交扫描件。
七、报名方式
(一)网上报名。请按公告要求整理报名所需提交资料,******;
(二)报名时间:2025年7月1日-7月4日(三个工作日,发布当天不计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
(三)报名资格审查时间:7月4日。
八、响应文件提交时间、方式、收件地址和收件联系人
(一)递交时间:2025年7月7日-7月11日(五个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
(二)提交方式:快递邮寄或上门提交均可;
(三)收件地址和收件联系人:
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大道239号a1栋702室(联系人:袁秦山,联系电话:020-******)
九、采购评审流程及确定供应商方法
(一)评审时间: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期后5个工作日内。
(二)评审地点: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大道239号a1栋。
(三)评审流程:
1.采购评审小组当众开启各报名单位提交的报价文件,采取综合评分法初步选定服务商候选人。
******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拟选定的服务商公示,公示时间为2个工作日。
3.公示时间内无异议,采购人在公示完毕后5个工作日内与最终选定的服务商签订服务项目合同。
注:最终选定的服务商与采购人在签订合同后按合同约定内容履约。
十、信息发布
******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
******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
十一、咨询监督方式
项目采购咨询电话:餐饮科,电话:020-******;
******办公室,电话:020-******;
行风廉政监督电话:宣教科,电话:020-******。
******管理局
2025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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