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高新分院裙楼及楼顶广告字牌维修加固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医院高新分院分院墙外广告字加固项目潜在投标人应在安康市兴安中路44号君安大厦24楼(兴安公园斜对面)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5年07月11日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GT2025-AK-027
项目名称:******医院高新分院分院墙外广告字加固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广告字加固):
合同包预算金额:123641.54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23641.54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 (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 其他专业施工 | 广告字加固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23641.54 | 123641.54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以及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仅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3、投标人必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安全事故及不良履约记录的书面声明;
3.4、供应商必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无失信记录(网站查询的截图,加盖公章);
3.5、供应商必须提供施工团队人员资质证书(焊工证)。
3.6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本项目为建筑业,若声明与实际不符须承担相应责任。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07月01日 至 2025年07月07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1:30:00 ,下午 14:3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
途径:安康市兴安中路44号君安大厦24楼(兴安公园斜对面)
方式:线下获取
售价: 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5年07月11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安康市兴安中路44号君安大厦24楼(兴安公园斜对面)
开标地点:安康市兴安中路44号君安大厦24楼(兴安公园斜对面)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供应商需在本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携带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书)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在代理机构处进行投标备案登记。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医院高新分院
地址:安康市高新区文景路与创新路交汇处
联系人:罗先生
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安康市兴安中路44号君安大厦24楼(兴安公园斜对面)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倩
电话:******
******有限公司
2025年0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