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来到机电设备采购平台!
首页 >

《四川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年版)》政策解读

《四川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年版)》政策解读

  • 收藏
  • 打印
  • 字小
  • 字大+
信息时间:
2025-03-24
招标文件下载
我要报名
《四川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年版)》政策解读
为持续规范政府采购管理,根据财政部最新政策要求和我省工作实际,财政厅研究制定了《四川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年版)》(以下简称《目录及标准》),经省政府同意,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现将《目录及标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是确定政府采购项******人民政府或其授权机构依法确定并公布。由于财政部发布了新版《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并对预算管理提出新的要求。为持续规范政府采购管理,落实财政部要求,财政厅结合四川实际,向全省各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采购人以及社会等广泛征求意见,研究制定了《目录及标准》。
二、主要内容
(一)集中采购项目。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2022年印发)》及其修订情况对照表、《地方预算单位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指引(2020年版)》,调整了相关品目名称、编码和备注,与《四川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范围一致。同时,结合我省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工作开展情况,取消了大部分货物品目金额限制。
(二)分散采购限额标准。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维持现行标准不变,即:货物、服务项目单项或批量采购预算省级和成都市本级50万元、其他市本级和县级30万元;工程类项目单项或批量采购预算100万元。
(三)公开招标数额标准。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维持现行标准不变,即:货物、服务项目单项或批量采购预算4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公开招标数额标准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三、制定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人民政府公布的集中采购目录确定。属于中央预算的政府采购项目,******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机构确定并公布。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实行集中采购。
第八条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机构确定并公布。
第二十七条采购人采购货物或者服务应当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其具体数额******人民政府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机构根据实际情况,可以确定分别适用于本行政区域省级、设区的市级、县级的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
(三)《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
******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可以确定分别适用于本行政区域省级、设区的市级、县级公开招标数额标准。
(四)其他文件
1.《关于印发<地方预算单位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指引(2020年版)>;的通知》(财库〔2019〕69号);
2.《关于印发〈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的通知》(财库〔2022〕31号)。
查看项目详细信息

版权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机电设备采购平台"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于机电设备采购平台,转载请必须注明机机电设备采购平台,违反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3】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

分享到朋友圈
一天内免费查看信息来源站点

分享成功后点击跳转

注册使用者、商机更精准
姓名:*
手机号:*
验证码:* 发送验证码 已发送(60s)
机构名称:
职位:
供应产品:
评标专家会员
商机会员
供采通会员

切换到支付宝支付

抱歉,您当前会员等级权限不够!

此功能只对更高等级会员开放,立即提升会员等级!享受更多权益及功能

请扫码添加客服微信或拨打客服热线 0571-28951270 提升会员等级
关注微信
关注微信
关注App
关注App
微信客服
微信客服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