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拟在三明市清流县嵩溪镇建设清流县氟新材料产业园金星片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附属设施工程。为了解公众对工程建设的态度和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及建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有关规定,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清流县氟新材料产业园金星片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附属设施工程
建设地点:三明市清流县嵩溪镇
建设内容:新建污水处理厂1座,近期处理规模3000m3/d,尾水达标排入嵩溪溪。主要构筑物包括:调节池、事故池、混凝初沉池、水解酸化池、ao生化池、二沉池、中间水池、芬顿高级氧化池、混凝三沉池、滤布滤池、接触消毒池、排放口、污泥浓缩池、污泥调理池、储罐围堰,购置转盘过滤器、除臭设备;辅助建筑物包括:污泥脱水机房、加药间、风机房、高压配电间、mcc控制电间、综合管理用房、进水在线监测间、出水在线监测间。
配套附属设施工程包括金星园水厂维修维护工程、金星园供水管网建设工程、金星园公共管廊建设工程、污水处理厂污水排放管道工程等。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邱昱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三明市清流县龙津镇城南工业路27号
电子邮箱:******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林工 联系电话:0591-******
联系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
电子邮箱:******
四、公众意见表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箱等方式,就该项目建设及其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六、项目公示征求公众意见期限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公示期限:自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
******有限公司
公示时间:2025年6月30日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清流县氟新材料产业园金星片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附属设施工程
建设地点:三明市清流县嵩溪镇
建设内容:新建污水处理厂1座,近期处理规模3000m3/d,尾水达标排入嵩溪溪。主要构筑物包括:调节池、事故池、混凝初沉池、水解酸化池、ao生化池、二沉池、中间水池、芬顿高级氧化池、混凝三沉池、滤布滤池、接触消毒池、排放口、污泥浓缩池、污泥调理池、储罐围堰,购置转盘过滤器、除臭设备;辅助建筑物包括:污泥脱水机房、加药间、风机房、高压配电间、mcc控制电间、综合管理用房、进水在线监测间、出水在线监测间。
配套附属设施工程包括金星园水厂维修维护工程、金星园供水管网建设工程、金星园公共管廊建设工程、污水处理厂污水排放管道工程等。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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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邱昱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三明市清流县龙津镇城南工业路27号
电子邮箱:******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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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林工 联系电话:0591-******
联系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
电子邮箱:******
四、公众意见表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箱等方式,就该项目建设及其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六、项目公示征求公众意见期限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公示期限:自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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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2025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