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受无锡市惠山生态环境局的委托,就惠山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复核技术服务项目进行综合比价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采购项目名称
惠山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复核技术服务项目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及预算金额、最高限价
(一)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1.本项目为惠山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复核技术服务,为顺利通过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复核,持续做好生态文明建设工作,需委托第三方单位提供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复核技术服务。供应商主要负责资料整理收集、指标分析、报告编制、成果展示及实施方案编制等。
2.服务期:1)合同签订后,2025年5月31日前按规定报送惠山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复核所需材料(具体提交时间以生态环境部或江苏省生态环境厅最终通知为准);2)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专题宣传视频制作及《惠山区2025年生态文明建设实施方案》编制工作。误期违约金:2000元/天,上限为合同价款。
3.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强制性、行业性等相关标准和规范(标准不一致的,以严格的标准为准),并满足采购人的需求。
(二)本项目采购预算为35万元。
(三)本项目设定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35万元。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事务所出具的2023年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银行代扣证明),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材料、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4.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供应商项目负责人须为供应商企业在职员工,提供由法定的社保收缴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2025年1月/2月/3月)的供应商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由相关主管部门出具,如因供应商新成立确实无法提供的,可以不提供;法定代表人亲自担任项目负责人的除外;响应文件中所附社保缴费证明必须提交原件或含有县(区)级及以上社保部门电子签章或带二维码验证的打印件]。
6.供应商授权代理人须为供应商企业在职员工,提供由法定的社保收缴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2025年1月/2月/3月)的供应商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由相关主管部门出具,如因供应商新成立确实无法提供的,可以不提供;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综合比价的除外;响应文件中所附社保缴费证明必须提交原件或含有县(区)级及以上社保部门电子签章或带二维码验证的打印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综合比价采购文件获取信息
1.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持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获取综合比价采购文件。
2.综合比价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4月9日-2025年4月15日(法定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00-4:00。
3.综合比价采购文件获取地点:无锡市惠山区惠山大道88号明都大厦1号楼15楼1515室。
4.综合比价采购文件售价:叁佰元/份,售后不退。
5.其他相关事项:本项目综合比价采购文件不接受邮寄。
五、响应文件接收信息
响应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25年4月22日13:00;
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5年4月22日13:30止,截止期后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响应文件接收地点:无锡市惠山区惠山大道88号明都大厦1号楼15楼1514会议室
响应文件接收人:周雪峰、程鸿晴、颜颖
其他有关事项:无
六、响应文件开启信息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5年4月22日13: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无锡市惠山区惠山大道88号明都大厦1号楼15楼1514会议室
评审时间:2025年4月22日
评审地点:无锡市惠山区惠山大道88号明都大厦1号楼15楼1516会议室
其他有关事项:无
七、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周雪峰、程鸿晴、颜颖
联系电话:0510-******
联系地址:无锡市惠山区惠山大道88号明都大厦1号楼15楼1515室
采购单位名称:无锡市惠山生态环境局
联系人:浦科
联系电话:0510-******
联系地址:无锡市惠山区创惠路1号
******有限公司
2025年4月8日
一、采购项目名称
惠山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复核技术服务项目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及预算金额、最高限价
(一)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1.本项目为惠山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复核技术服务,为顺利通过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复核,持续做好生态文明建设工作,需委托第三方单位提供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复核技术服务。供应商主要负责资料整理收集、指标分析、报告编制、成果展示及实施方案编制等。
2.服务期:1)合同签订后,2025年5月31日前按规定报送惠山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复核所需材料(具体提交时间以生态环境部或江苏省生态环境厅最终通知为准);2)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专题宣传视频制作及《惠山区2025年生态文明建设实施方案》编制工作。误期违约金:2000元/天,上限为合同价款。
3.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强制性、行业性等相关标准和规范(标准不一致的,以严格的标准为准),并满足采购人的需求。
(二)本项目采购预算为35万元。
(三)本项目设定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35万元。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事务所出具的2023年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银行代扣证明),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材料、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4.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供应商项目负责人须为供应商企业在职员工,提供由法定的社保收缴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2025年1月/2月/3月)的供应商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由相关主管部门出具,如因供应商新成立确实无法提供的,可以不提供;法定代表人亲自担任项目负责人的除外;响应文件中所附社保缴费证明必须提交原件或含有县(区)级及以上社保部门电子签章或带二维码验证的打印件]。
6.供应商授权代理人须为供应商企业在职员工,提供由法定的社保收缴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2025年1月/2月/3月)的供应商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由相关主管部门出具,如因供应商新成立确实无法提供的,可以不提供;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综合比价的除外;响应文件中所附社保缴费证明必须提交原件或含有县(区)级及以上社保部门电子签章或带二维码验证的打印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综合比价采购文件获取信息
1.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持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获取综合比价采购文件。
2.综合比价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4月9日-2025年4月15日(法定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00-4:00。
3.综合比价采购文件获取地点:无锡市惠山区惠山大道88号明都大厦1号楼15楼1515室。
4.综合比价采购文件售价:叁佰元/份,售后不退。
5.其他相关事项:本项目综合比价采购文件不接受邮寄。
五、响应文件接收信息
响应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25年4月22日13:00;
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5年4月22日13:30止,截止期后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响应文件接收地点:无锡市惠山区惠山大道88号明都大厦1号楼15楼1514会议室
响应文件接收人:周雪峰、程鸿晴、颜颖
其他有关事项:无
六、响应文件开启信息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5年4月22日13: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无锡市惠山区惠山大道88号明都大厦1号楼15楼1514会议室
评审时间:2025年4月22日
评审地点:无锡市惠山区惠山大道88号明都大厦1号楼15楼1516会议室
其他有关事项:无
七、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周雪峰、程鸿晴、颜颖
联系电话:0510-******
联系地址:无锡市惠山区惠山大道88号明都大厦1号楼15楼1515室
采购单位名称:无锡市惠山生态环境局
联系人:浦科
联系电话:0510-******
联系地址:无锡市惠山区创惠路1号
******有限公司
2025年4月8日